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说法栏目内容包括:交通事故专家律师、工伤事故资深律师、医疗事故专家律师、产品侵权人身损害赔偿律师、校园学生伤害事故索赔律师、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离婚损害赔偿律师等各领域人身损害赔偿专家律师对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责任、诉讼离婚、环境侵权、相邻纠纷等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探讨。
隐蔽工程应及时检查承包方在隐蔽工程竣工后,应通知发包方检查,发包方未及时检查,承包方可以停工。在本案中,对于校方不履行检查义务的行为,建筑公司有权停工待查,停工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校方承担。但建筑公司未这样做,反而自行检查,并出具检查记录交与校方后,继续进行施工。对此,双方均有过失。
中小企业的“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贷款通则》第74条“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已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予以收缴,并对借入方处以相当于银行贷款利息的罚款”。各地法院基本习惯性的援用该司法解释判决非金融机构参与型企业间借贷无效。
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心证分析本案原告基于同样的诉讼请求,先后有两次诉称,提出实质内容完全不同的两个事实陈述(主张),但其证据都是同一张欠条。 原告变更事实主张后,应重新提供证据对新的事实主张加以证明,一份证据不能同时印证两个截然不同的证据形成的事实,欠条本身成了有待新事实来证明的待证对象。因而不能再以原有“欠条”作为欠款的定案依据。总之,本案现在的证明责任又回到了原告方。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原告本人未到庭,但其委托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系特别授权,故原告代理人的陈述应当视为原告本人的陈述。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前后陈述的借款事实相互矛盾,且对于出借给被告款项的时间、地点、方式、具体金额原告均不清楚;本庭向原告方作了充分的释明后,原告方仍然未能陈述清楚借款的事实。现原告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所主张的借款事实,故本院对原告方依据该事实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
房产律师解析预告登记可防一房二卖“一物二卖”是社会经济生活中常见的一种不诚信交易行为,对于这种行为,当事人可以订立书面合同,约定违约金、定金等作为交易保障,约束对方的行为,并在权益受损时获得补偿。但不能使自己要求获得物权——房屋的所有权的利益实现。
游客吃坏肚子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旅游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旅行过程中,因旅行社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赔偿。小玲在旅游过程中,听从当地导游的建议,食用了不卫生的食品,引发急性病毒性痢疾、急性肠炎,旅行社理应对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承担责任。但小玲要求旅行社全额退赔旅游费的诉讼请求,缺乏合同依据。
手机充值未能完成应退还卡费本案中生效条件是小李将密码正确输入通讯公司的电话客户充值服务系统。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只有在条件具备时,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开始履行各自权利义务。在本案中,小李购买手机充值卡后,因密码被刮坏无法进行充值,使合同生效的的条件无法成就,双方就小李购买的100元电信服务的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
合同律师谈合同法中若干法律问题合同履行期前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就要进行准备,但是期限没有到来,所以当事人不能作出履行,任何一方违反的话,都会损害对方的期限利益。可是现代的合同法也要求合同一方可进行必要的准备,并且不要使对方的期待落空。例如,订约买20层房,可是等交付首期房款时离交付房屋时只剩半年了,但这时地刚刚征下来,按通常的惯例,是不可能在半年内完工的。
怎样确定有委托贷款协议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在履行委托贷款业务的过程中,因用资人(借款方)原兵房门市部未能偿付拖欠的贷款本息而引发的纠纷,应当由出资人(委托方)港务局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主张权利,而兵房门市部当然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鉴于兵房门市部已于1989年3月歇业,其独资开办者黄志平应为本案的被告。担保人曹立军未履行担保义务,具备共同被告的诉讼地位。
如何避免合同相对方拖欠货款合同签订后一般都需经过一段时间才能履行完毕。在这段时间内,如果合同规定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发现对方财务状况恶化或对方根本没有履约能力,则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可暂时中止履行合同,并要求对方为此提供担保,否则,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这种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在法律上被称为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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