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说法栏目内容包括:交通事故专家律师、工伤事故资深律师、医疗事故专家律师、产品侵权人身损害赔偿律师、校园学生伤害事故索赔律师、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离婚损害赔偿律师等各领域人身损害赔偿专家律师对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责任、诉讼离婚、环境侵权、相邻纠纷等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探讨。
论《物权法》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物权法》的颁行,为整个证券市场的运行和发展提供了基础性的制度保障。从宏观的角度来讲,证券市场是我国整个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内容上看,证券是财产性权利和其它权利的凭证,证券交易本身就是财产的交易,只是此种财产交易方式与传统的实物交易有所不同而已。证券市场的特殊性在于,权利以证券作为载体,从表面上看交易的对象是证券,而交易的实质是权利的转换,某一证券的交易背后实际上蕴含着特定的财产价值。从交易方式上看,证券交易与传统的买卖双方直接交易不同,其采用大规模的集中竞价交易形式来促成买卖的发生和完成,且不需要完成交付行为。
论“多因一果”的侵权行为在多数人侵权行为领域,存在诸多概念,如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无过错联系的共同致害行为、“多因一果”侵权行为等。因此对于“多因一果”侵权行为内涵的确定,我们不应局限于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立场,而应在概念的比较中寻找合适的切入点。
过失的概念研究此种过失概念,是以行为人怠于为注意义务之心理状态作为判断的基础。但是,也有学者认为,对过失概念应予以客观化,过失概念在于行为人怠于为交易上所必要之注意,亦即行为人得预见其行为之侵害结果,而未避免其结果发生,即构成过失。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分无效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可撤销婚姻,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因行为人的要求而撤销从而使婚姻关系自始无效的婚姻。
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完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的法律认可与保护。由此可见,小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小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其转让或出售的对象是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
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夫妻共同债务不因离婚而免除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当然,夫或妻在对外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
房改房应按市场价分割总结实践中一些地区的较为成功的经验,为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时提供了一些可行的做法。比如可以根据个案的情况、考虑当事人的意愿,采取竞价、评估、拍卖等形式,以妥善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利益为了更好地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我们在司法解释制定过程中,多次主动与妇联等有关部门联系,就一些具体问题交换意见,以便切实有效地依法保护妇女及儿童的权益。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成焦点《解释(二)》对以下几种财产形式的认定问题作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近些年出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款项如何定性;知识产权中财产性收益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以什么时间作为判断取得的标准问题;如何具体分割以夫妻共同财产在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组织中的出资问题;对争议房屋以何种价格计算、如何确定归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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