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同纠纷律师网服务合同律师栏目:北京合同律师服务范围包括旅游合同纠纷-旅游律师-旅游法律顾问-教育合同纠纷律师咨询-教育合同律师咨询-美容合同纠纷-美容合同律师-演出合同纠纷-演出合同律师-演出纠纷-培训合同纠纷-娱乐合同纠纷-网络合同纠纷-餐饮合同纠纷-旅店合同纠纷-中介合同纠纷-医疗纠纷专业律师-北京医疗纠纷律师,北京合同纠纷律师为您及时的提供北京合同纠纷免费法律在线咨询和北京房产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涉及保管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保险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民间借贷债权人以构成债务承担为由诉请对方承担债务的,是否表明债权人对债务承担作出了同意的意思表示
民间借贷案件中既有第三人加入又有其他担保人的,担保人履行了还款义务之后是否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民间借贷债务加入中债务承担人能否以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事由主张抗辩权
民间借贷中,第三人符合债务加入但未约定责任类型的,第三人的责任如何确定
天津法院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指南(试行)为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统一全市法院裁判尺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审理指南。
恋爱时男女双方之间的大额转账,可以认定为是借款吗由于转账往来发生期间系双方特殊关系存续期间,经济上密切往来符合常理,转账方需提供充分证据证实上述经济往来基于借贷关系产生。其次,案涉款项并没有出具借款凭证、签订借款合同,或约定借款期限及利息,亦与一般民间借贷情况不符。双方经济往来不认定为借贷关系。
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相关问题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解决、规范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传统理念和传统观点造成的。
民间借贷案件二审及再审当事人必须亲自出庭接受调查,还有15类民间借贷案件将重点审查!江苏高院的新规,亮点多多,对于原告无法到庭以及主张现金借款金额5万元以上民间借贷等15类民间借贷案件,将重点审查!
民间借贷案件中,第三人构成债务加入是否须以书面形式作为合意的载体司法实务中,债务加人的案例层出不穷,因为社会生活的丰富性,债务加人和其他具有保障债权实现的制度往往难以区分。就债务加人契约的表现形式而言,存在以下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如何签订一份“滴水不漏”的借款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指出民间借贷必须要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有了合同法院才会受理借贷纠纷。其实签合同学问更大,签得不好,照样被骗。不光被骗,骗了以后因为合同可能无效,还没法得到法律的保护!本文就为朋友们做个简单的指引,教你如何签订合法有效且有约束力的借款合同。
![]() | 京ICP备120005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