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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 解除收养关系能否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生活费和教育费
    日期:2016-12-30 点击:335次

    解除收养关系能否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生活费和教育费《收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 不知收入情况,抚养费如何计算
    日期:2016-12-30 点击:190次

    不知收入情况,抚养费如何计算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父母能否代理精神病女儿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日期:2016-12-30 点击:305次

    父母能否代理精神病女儿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之规定。

  • 离婚前如何查清对方存款有多少
    日期:2016-12-30 点击:144次

    离婚前如何查清对方存款有多少一般情况下,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而法院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

  •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有借条,借贷还是赠与
    日期:2016-12-30 点击:174次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有借条,借贷还是赠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该条规定事实上推定父母出资性质为赠与,这一推定符合我国的国情,有深厚的社会基础,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有其他的意思表示。

  • 婚姻“押金”是否应返还
    日期:2016-12-21 点击:180次

    婚姻“押金”是否应返还“婚姻保证金”不具有保证的效力并应予返还的理由是:首先,《担保法》规定,保证金作为经济担保的一种方式,不适用于婚姻家庭关系;其次,《婚姻法》第三条也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是婚姻法明确禁止的;第三,“婚姻保证金”为离婚自由设置了障碍,违反了《婚姻法》中的婚姻自由原则。

  • 事实婚后又与他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罪
    日期:2016-12-21 点击:132次

    事实婚后又与他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罪实践中,婚姻关系的重合大致有四种情形,即法定婚(即依法登记)+法定婚;法定婚+事实婚;事实婚+法定婚;事实婚+事实婚等四种情形。对于上述行为是否构成刑法意义上的重婚罪,则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区别对待。

  • 哪些瑕疵可致代书遗嘱无效
    日期:2016-12-18 点击:195次

    哪些瑕疵可致代书遗嘱无效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代书人、见证人和立遗嘱人都必须在代书遗嘱上签字,只有在立遗嘱人确实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书写的情况下,才允许以按手印代替。一旦进入诉讼,主张遗嘱继承的一方就需要对遗嘱的真实有效承担证明责任,也就是说不仅要提交代书遗嘱,同时还要提供证据证明立遗嘱人存在不能书写的客观情况,否则就将像苏晓梦一样承担不利的诉讼结果。

  • 离婚时,如何证明夫妻已经分居2年
    日期:2016-12-18 点击:190次

    离婚时,如何证明夫妻已经分居2年在实践中,空口向法院陈述分居的事实往往是无力的,夫妻分居没有第三人和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各执一词,会导致法院无法认定或不予认定双方的分居事实,便不能适用认定双方分居两年以上的事实。因此处于分居状态的当事人应该留心收集分居期间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另寻住所的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都可以成为证明分居的证据。

  • 最高院:夫妻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怎么办
    日期:2016-12-18 点击:177次

    最高院:夫妻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怎么办因不动产物权的登记分为对外效力和对内效力,对外效力是指根据物权公示公信原则,不动产物权经过登记后,善意第三人基于对登记的信赖而与登记权利人发生的不动产交易行为应受到法律保护;对内效力是指应审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来确定真正的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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