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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 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的是否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日期:2019-11-28 点击:155次

    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的是否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赋予了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该条的实施曾一度成为司法界热议的话题,尤其对于其中无过错方以何种方式证实对方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争议颇多。笔者认为,上述四类过错情形为世俗和道德所不容,因此当事人对这类事情往往采取隐秘、谨慎的态度,此为无过错方的察觉并举证带来了现实的困难,且当事人往往是在婚姻关系解除后才发现,如果以当事人在离婚时不知道对方存在这些过错为由不支持其损害赔偿的主张,于理不合

  • 在离婚纠纷结束前,先“抢”到孩子的一方,是否更容易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日期:2019-11-28 点击:234次

    在离婚纠纷结束前,先“抢”到孩子的一方,是否更容易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在一些离婚纠纷案件中,确实有一部分当事人认为在离婚纠纷结束前先得到孩子的一方更容易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在母亲存在患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况时,可随父亲生活。另外,哺乳期内的子女,也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 夫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
    日期:2019-11-28 点击:345次

    夫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支付扶养费应符合如下条件:一是存在婚姻关系,夫妻之间的抚养关系应当从合法婚姻成立时产生,也就是说夫妻之间互负扶养义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一方就业或者谋生能力暂时或较长时间丧失致使其没有生活来源或无独立生活能力,或者是因患病、年老等原因不能维持正常生活水平,确需扶养时,另一方应支付扶养费;三是一方需要扶养,另一方具备相应的经济能力和经济条件,能够使需要扶养的一方摆脱生活困境

  • 家庭主妇离婚时能要“家务补偿”么
    日期:2019-11-28 点击:389次

    家庭主妇离婚时能要“家务补偿”么“家务补偿性”条款(婚姻法第40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补偿。可看出该条是有严格的适用条件的:夫妻分别财产制家庭。同时还需注意:家务补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离婚后都不得提出;另外,补偿的来源只能是另一方所拥有的财产。

  • 说好的假离婚,他却当了真我该怎么办
    日期:2019-11-28 点击:160次

    说好的假离婚,他却当了真我该怎么办《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离婚协议是经过双方协商后达成的,通常情况下,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 离婚时,一方隐瞒了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
    日期:2019-11-28 点击:307次

    离婚时,一方隐瞒了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协议离婚后,一方却没有履行协议应该怎么办
    日期:2019-11-28 点击:201次

    协议离婚后,一方却没有履行协议应该怎么办《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没有违法或者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形,应当予以确认有效。”

  • 恋爱期间赠送的财物怎样才能要的回来
    日期:2019-11-28 点击:137次

    恋爱期间赠送的财物怎样才能要的回来根据民事活动的自愿原则,公民自愿处分民事权益且不违反法律、公序良俗的,应当予以保护。因此,恋爱期间,双方对于财产有约定的,原则上按照约定处理。

  • “死亡抚恤金”的性质是什么以及应该如何分配
    日期:2019-11-27 点击:322次

    “死亡抚恤金”的性质是什么以及应该如何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产生于死者死亡之后,并且是基于特定的身份产生的财产权,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因此,抚恤金不是遗产

  • 认定“第三者”的哪些证据是最关键的
    日期:2019-11-27 点击:199次

    认定“第三者”的哪些证据是最关键的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五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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