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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驾照签订机动车意外险合同是否有效“被保险人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放的有效驾驶执照、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的驾驶各类机动车辆的人员,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可以看出,要成为机动车驾驶人员意外伤害险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符合该保险条款第1.2款规定的条件,但法律并未禁止不符合该条规定条件的人签订此种保险合同。
预约合同不因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而无效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与商品房预售合同有着本质的区别,商品房预约合同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或出卖人未实际收受购房款的,在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约合同不因此而无效。
房屋连环买卖中的合同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中请求合同继续履行的处理
房屋买卖合同中第三人过户登记请求权的行使
出卖人死亡后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出卖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死亡,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合同债务,交付房屋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法院应当依据买受人的诉讼请求判决:“出卖人的继承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民间借贷与代理售房的处理借款人认为合同约定的房屋转让价格明显过低,显失公平的,可以依据《合同法》第54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行使撤销权。转让价格是否明显过低的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9条的规定予以确定,即合同约定的房屋转让价格达不到当时交易地的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价格明显过低。
法官说法以房抵债与调解当事人以债务纠纷诉至法院,在诉讼中自愿达成以房抵债协议的,各级法院应当严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调控政策下人民法院严格审查各类虚假诉讼的紧急通知》的相关规定,加大对可能出现的虚假诉讼案件的审查力度,对抵债协议的内容一般不出具正式调解书予以确认,确实需要出具正式调解书的,应当报经所在法院主管副院长或庭长审核。
民间借贷与以房抵债的处理当事人在民间借贷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签订合同约定以房抵债,性质上属于债务履行方式的变更,贷款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应予支持。借款人认为抵债价格明显过低,显失公平的,可以参照本纪要第24条第2款规定处理。
房东不配合贷款导致买家无法继续履行,该由谁负法律责任虽然崔先生辩称是因为刘先生无法提供40%的首付款、未能办理银行贷款而导致合同解除,但根据中介公司的证词,刘先生愿意按照银行政策办理贷款,但是崔先生却仍拒绝协助刘某办理贷款手续,违反了合同的约定,致使刘某未能办理贷款以履行支付购房款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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