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张某玉、张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被告人张某玉、张某提起公诉。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玉、张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二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
熊某英等与昆山飞力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人民财险苏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结合相关刑事判决在追究龚某林交通肇事罪时亦未认定其存在交通肇事逃逸的情节,故二审法院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认定并无充分证据证明龚某林存在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主观意图尚属合理,本院予以认同。鉴于龚某林未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二审判决人保苏州公司对本案交通事故应承担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责任并无不当。
王某博与谷某伟、许某来、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交通事故责任不完全等同于民事法律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及公安机关的复核结论不能作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分配的唯一依据,原判决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根据民事诉讼的规则原则,对许某来在侵权行为中的过错程度进行综合认定,并无不当。
明知自己行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旅行社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限度如何认定餐厅经营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而致使进入其经营场所的消费者遭受人身损害赔偿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若餐厅经营者已经在合理限度和能力范围之内履行了必要的注意、提示和防范义务,则对损害后果不承担赔偿责任。
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在司法实践中的正确认定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是指对于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等安全保障义务主体而言,其应尽的合理限度范围内的使他人免受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义务。
监护人操控车辆不当致使车外的被监护人受到伤害,监护人已被认定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则不应再次评价其监护人责任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因伤残导致未来的收入减少或丧失生活来源,而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因此,为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应合理、正确地认定交通事故案件中的残疾赔偿金。本文通过对中国裁判文书网一些重要案例的筛选和总结,对交通事故案件中残疾赔偿金认定的判断问题进行探讨,并梳理实践中重要的裁判规则。
交通肇事后未对伤者进行抢救致使伤者死亡,但是在较短时间到公安机关投案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离开事故现场并指使他人到事故现场顶替的,构成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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