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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专栏简介

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 居民跌入窨井受伤,责任谁来担
    日期:2022-11-25 点击:165次

    居民跌入窨井受伤,责任谁来担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相关企业在施工时,应当规范施工程序,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通过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安装保护栏等方式,提醒群众注意脚下安全。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恢复窨井盖等设施。群众在途经施工路段时,应提高警惕,注意观察,避免事故发生。

  • 购买瓷砖收货2个月后还能要求卖家退货吗
    日期:2022-11-25 点击:154次

    购买瓷砖收货2个月后还能要求卖家退货吗公司向孙某交付的货物型号不符,已构成不适当履行,致孙某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孙某享有法定的合同解除权,因此即便是收货后2个月,孙某仍然可以主张相应的权利。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在购买商品时要保存好相关凭证,并及时查验商品,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卖家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卖家也不要想当然以为卖到货拿到钱就万事大吉,其仍应承担商品的质量、维修以及通知、协助、保密等合同义务。

  • 智动挡还是自动挡?购车投保需注意
    日期:2022-11-25 点击:117次

    智动挡还是自动挡?购车投保需注意本案中,就连保险公司的车保销售和理赔人员也未能审查和注意到,所谓“智动挡”竟仍是手动挡汽车,并且已在先前保险理赔中进行赔付。但是,保险公司进行车辆保险销售和理赔,作为具有该领域专业经验的一方,其理应对被投保车辆进行全面审查,且本案中王某购买该车辆也符合一般正常人的普遍认知。因此,保险公司应当承担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 挂靠拖拉机改装后发生交通事故,挂靠公司仍需担责
    日期:2022-11-25 点击:122次

    挂靠拖拉机改装后发生交通事故,挂靠公司仍需担责某运输公司作为被挂靠企业,应当对挂靠车辆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其在在十余年间连续代为办理年检、收取费用,却放任被挂靠人改变车辆外观、更换发动机,亦存在过错,在明知周某不具备持有变型拖拉机的条件,仍放任周某进行道路运输经营可能给他人合法权益造成的危险,应对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 4S店销售减配汽车未明示,法院判决赔偿差价
    日期:2022-11-25 点击:116次

    4S店销售减配汽车未明示,法院判决赔偿差价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需要擦亮眼睛,建议就车辆的配置货比三家,并且与官网配置进行比对,在合同签订时就相关配置进行明确,车辆交付时检查各项配置是否与合同相符,谨防车辆被减配。

  • 驾驶摩托车冲卡致辅警受伤 拘留后仍需赔偿
    日期:2022-11-25 点击:116次

    驾驶摩托车冲卡致辅警受伤 拘留后仍需赔偿公民的人身权益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 家庭用车未投保交强险 夫妻双方共同担责
    日期:2022-11-25 点击:164次

    家庭用车未投保交强险 夫妻双方共同担责机动车所有人应按照国家规定投保交强险,否则,车辆会被交警部门扣留并处以罚款。车辆发生事故的,投保义务人还应当在交强险限额内对被侵权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果是将自己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出借给他人发生交通事故,那么车主作为投保义务人也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上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应当依法投保交强险,这既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他人的保护。

  • “好意”借工遭索赔?法院这样判!
    日期:2022-11-25 点击:134次

    一方面冯某施工过程中的行为不受徐某指挥,而是由朱某统一安排,徐某并非实际上的接受劳务的一方。但另一方面,冯某长期在徐某手下做工,受徐某支配,徐某为其购买保险。冯某在此次工程中亦是受徐某派遣为朱某做工,且工资也是由朱某结算给徐某,徐某再支付给手下包括冯某在内的工人,因此徐某在一定程度上享有对冯某的管理权。徐、冯二人之间的关系更类似于劳务派遣关系。

  • 外卖小哥送餐途中将行人撞伤,责任谁来承担
    日期:2022-11-25 点击:101次

    外卖小哥送餐途中将行人撞伤,责任谁来承担“外卖配送”因工作门槛较低、工作方式灵活、收入可观等优势,从业者越来越多。但在配送过程中,为了缩短配送时间、避免超时扣钱等,外卖人员通常会出现闯红灯及逆行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日益增多,严重影响出行安全。近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外卖小哥在送餐途中将行人撞伤的纠纷案件。

  • 雇员劳务中猝死,雇主是否担责
    日期:2022-11-25 点击:174次

    临时性雇佣工作越来越多,例如装卸工、保姆等等,他们一般从事的都是短暂的、临时性的工作,他们与雇主之间通常不会签订相应的合同,如果他们在劳务过程中受到损害甚至死亡,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呢?一般情况而言,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应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在该案中,冯某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未实施过加害黄某的行为,并不存在过错,但黄某的死亡发生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冯某客观上系该劳务活动的受益者,在发生人员死亡的严重后果时,由雇主给予受害者家属一定的补偿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当然,在雇员猝死且雇主并无过错的情况下要求雇主承担全部的损失过于苛责,也属于将个体自身的责任转嫁他人,该主张也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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