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经典案例 >> 民商经典案例

未经合同相对方同意,在合同期内与其他平台合作进行直播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日期:2025-09-18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未经合同相对方同意,在合同期内与其他平台合作进行直播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某传媒公司诉赵某合同纠纷案

【案例要旨】当事人未经合同相对方同意,在合同期内与其他平台合作进行直播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相对方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投资成本及实际损失数额的,法院应根据合同相对方的损失、合同履行情况等综合因素酌定违约金数额。

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报 2023年1月4日第3版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652571727。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