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申请执行 >> 执行案例

被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怎么办

日期:2022-05-11 来源:- 作者:- 阅读:70次 [字体: ] 背景色:        

被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怎么办

案情介绍

王某是A公司法定代表人,与B公司是生意合作伙伴,因资金短缺,王某以A公司名义与B公司签订借款合同,A公司向B公司借款两千万元,约定1年后还款,两年时间过去后,B公司多次催促A公司还款均无果,无奈之下B公司将A公司诉至法院,请求A公司返还借款及相应的利息。判决书生效后A公司亦没有偿还借款,后B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部门向A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A公司亦没有按照执行通知书中的内容履行义务偿还借款。某一天王某要出行外地,忽然发现自己无法购买飞机票以及高铁票,经询问,A公司被法院依法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因王某是A公司法定代表人,所以王某被依法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

可见被法院进行了限制高消费措施是因为已成为被执行人,并且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如何能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

根据上述规定第九条: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暂时无法履行债务,被限制高消费期间有急事需坐飞机去外地,应该怎么办?

根据规定的第八条,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解除限制消费措施的几类情形

(1)单位被执行人被限制消费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因私消费为由提出以个人财产从事消费行为,经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2)单位被执行人被限制消费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确因经营管理需要发生变更,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申请解除对其本人的限制消费措施的,应举证证明其并非单位的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人民法院经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并对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依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3)被限制消费的个人因本人或近亲属重大疾病就医,近亲属丧葬,以及本人执行或配合执行公务,参加外事活动或重要考试等紧急情况亟需赴外地,向人民法院申请暂时解除乘坐飞机、高铁限制措施,经严格审查并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给予其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的暂时解除期间。

上述人员在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并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提供虚假证据或者违反承诺从事消费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恢复对其采取的限制消费措施,同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从重处理,并对其再次申请不予批准。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部分文章转载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添加并告知(微信号13691255677)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