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实施后家暴一次能判离婚吗
家暴是违法行为,我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安机关可以出具训诫书,而人们法院可以出具人身保护令保护被家暴的当事人。
另一方面,家暴也是法定离婚的条件,《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对于实施一次家暴是否能离婚,还是要看情节大小。法院认定的依据是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仅仅是一次性的,没有后续,那么可以不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直接依据。一次家暴往往是偶然性的,受害人可以:
1. 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2.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因为一次家暴起诉至法院,法院往往会竭力调解,很多案件因为一次家暴离婚的几率并不高,当然家暴导致严重损害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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