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团队 旗下网站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损害赔偿律师 >> 学生伤害

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谈校外孩子在校内受伤,学校需要赔偿吗

日期:2012-02-12 来源: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网 作者: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149次 [字体: ] 背景色:        

【案例】一年级小学生小何,每天放学都要到某蠡一.一濉损害赔偿篇幼儿园吃饭。一日,小何在幼儿园与小朋友玩耍时头碰到桌子角,造成了轻微脑震荡。小何父母要求幼儿园赔偿损失。请问,校外的孩子在校内受伤,学校应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呢?

【法律解析】应该承担责任。法律规定,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禾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小何作为无行为能力人,虽然不是幼儿园学生,但他在幼儿园生活期间受到伤害,系幼儿园没有尽到其职责范围内的监管责任才导致的。因此,幼儿园应承担赔偿责任。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