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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 >> 医疗事故

北京医疗事故律师谈医生说漏病情将病人吓死,医院负责赔偿吗

日期:2012-02-12 来源: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网 作者: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93次 [字体: ] 背景色:        

【案例】蔡某去某医院就医,确诊为肿瘤。因蔡某害怕手术,其子女要求医生在父亲面前淡化病情。一名年轻的医生为蔡某检查时随口说出:“这么大的手术,身体撑得住吗?”蔡某一听,因惊吓过度死亡。本案中,医院应负责任吗?

【医疗事故律师解析】医院应负责任。医务人员在向患者及其家属介绍病情时,应当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本案中的蔡某本来就对手术很害怕,鲁莽的医生未考虑病人的承受能力,随口将其病情说漏导致悲剧的发生,医院应承担责任。

【法条链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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