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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离婚律师财产分割专栏: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共同债务,彩礼返还,婚前财产、婚内财产如何认定,离婚分割公司股权问题,婚后个人财产认定,共同债务怎么偿还,离婚彩礼返还,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怎么分割,婚内父母的赠与财产怎么分割,婚内一方继承的财产如何分割,婚内财产投保保险单如何分割,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及离婚一方隐匿转移财产时该怎样应对等。

  • 关于分割婚内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的司法认定
    日期:2016-08-31 点击:169次

    关于分割婚内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的司法认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原则上不予支持。但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 夫妻约定一方名下房产分割给另一方是否以变更登记为权属认定条件
    日期:2016-08-31 点击:100次

    夫妻约定一方名下房产分割给另一方是否以变更登记为权属认定条件《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对夫妻约定财产制作出明确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离婚时如何分割保险
    日期:2016-08-28 点击:155次

    离婚时如何分割保险但实际上《保险法》与《婚姻法》在这一块有相抵触的部分,《保险法》规定任何人不能在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内强行要求投保人退保,故而通常的做法是当夫妻双方互为投被保人时,在离婚后到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人变更,将保单完全转让给被保人那方,然后对保单现价进行对半分割;或直接退保,将退还的保单现价对半分割。

  • 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分红型人寿保险离婚时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日期:2016-08-25 点击:188次

    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分红型人寿保险离婚时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从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可以看出,是否分割主要看购买保险的钱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还是婚前个人无形财产的收入。如果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应列入夫妻共同投资的财产。

  • 再婚后才拿到房产证,房子所有权属于谁
    日期:2016-08-15 点击:237次

    再婚后才拿到房产证,房子所有权属于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婚前个人买房婚后共同还贷 离婚时如何分割
    日期:2016-08-11 点击:165次

    婚前个人买房婚后共同还贷 离婚时如何分割,对婚后还贷的款项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及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洪某与高某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
    日期:2016-07-04 点击:182次

    洪某与高某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此案涉案标的较大,所涉财产涉及房产、公司股权,令案件较为繁琐,房产分配及细节不得忽视。故此,本案中和解协议的拟定成为关键之处,既要争取我方利益最大化,又要让对方易于接受。在与对方谈判、甚至起诉过程中,我方迅速了解对方资产情况,把握了有力的谈判筹码。

  •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共同债务怎么承担
    日期:2016-06-29 点击:268次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共同债务怎么承担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具体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的贷款,一般视为共同还贷
    日期:2016-03-28 点击:491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的贷款,一般视为共同还贷只要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的贷款即视为夫妻共同还款,无须提供特别证据加以证明,否认夫妻共同还贷的一方须承担举证责任。

  • 最高院法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的三个争议问题
    日期:2016-03-08 点击:233次

    最高院法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的三个争议问题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自然增值,是指该增值的发生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协作劳动、努力或管理等并无关联。比如夫妻一方个人婚前所有的房屋、古董、字画、珠宝、黄金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价格上涨而产生的增值,由于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市场行为作用的结果,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将该部分增值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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