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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离婚律师财产分割专栏: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共同债务,彩礼返还,婚前财产、婚内财产如何认定,离婚分割公司股权问题,婚后个人财产认定,共同债务怎么偿还,离婚彩礼返还,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怎么分割,婚内父母的赠与财产怎么分割,婚内一方继承的财产如何分割,婚内财产投保保险单如何分割,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及离婚一方隐匿转移财产时该怎样应对等。

  • 妻子婚后继承的遗产,离婚时丈夫可否分割
    日期:2016-03-02 点击:188次

    妻子婚后继承的遗产,离婚时丈夫可否分割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 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几种
    日期:2016-03-02 点击:89次

    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几种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

  • 遗产分割应遵循的原则
    日期:2016-03-02 点击:78次

    遗产分割应遵循的原则照顾既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从而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的原则。这里所指的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主要是指无生活来源的未成个人、老人、病残者。由于他们无生活来源,同时又缺乏劳动能力,其生活必然困难,以至于难以维持正常的生活条件。对于这种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应给予适当的照顾。但是对于那些生活上虽有特殊困难,而这种困难不是由于缺乏劳动能力而是由于好逸恶劳或从事赌博、吸毒等恶习所造成的,对这种人,则不得以其生活困难在分割遗产时予以照顾

  • 无效婚姻期间的财产如何处理
    日期:2016-03-02 点击:244次

    无效婚姻期间的财产如何处理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这里所称的合法婚姻当事人即合法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在处理重婚财产时,不能处理属于合法婚姻中无过错方的财产。然而在实践中,这些财产往往无法分清,处理时应本着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处理。另外,有些重婚的一方当事人系受骗的,无过错,在宣布该重婚无效时,在财产上也应予以适当的保护。

  • 新婚姻法规定离婚财产应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日期:2016-03-01 点击:114次

    新婚姻法规定离婚财产应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 王鹏与徐丽丽彩礼返还案
    日期:2016-02-29 点击:275次

    王鹏与徐丽丽彩礼返还案近年来,离婚时索要婚前给付彩礼的案件频见报端,甚至有索要不成而故意杀人的悲剧发生。处理好此类案件,对于创造良好的人际关系,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有着重要的意义。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

  • 离婚时 知识产权怎么分割
    日期:2016-02-23 点击:253次

    离婚时 知识产权怎么分割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成果权,它既是一种财产权,也是一种人身权,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因此,在婚后所获得的知识产权权利本身归权利人专有,但是,由于权利人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所取得的经济利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案件中知识产权的处理
    日期:2016-02-23 点击:136次

    离婚案件中知识产权的处理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该规定过于原则,对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收益的期待权的归属未予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照顾。”

  • 夫妻感情破裂引发商标权属纠纷
    日期:2016-02-23 点击:148次

    夫妻感情破裂引发商标权属纠纷: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据商标法在经核定的商品上对其商标进行使用的专有权,包括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七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的规定

  • 离婚时夫妻一方享有的专利权尚未取得收益的,如何处理
    日期:2016-02-23 点击:243次

    离婚时夫妻一方享有的专利权尚未取得收益的,如何处理目前在离婚案件分割财产时,引起较大争议的是知识产权在财产权方面的问题,主要是知识产权中尚未实现的经济利益,即所谓的财产期待权在离婚时是否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以及如何分割的问题;婚前取得的智力成果在婚后取得的经济利益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已经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并能带来巨大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的归属等。对上述问题的处理,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兼顾有关规定,既要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夫妻关系另一方的利益,特别是要注意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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