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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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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约定律师费和诉保费不受4倍LPR的限制
    日期:2022-09-08 点击:107次

    借款合同约定律师费和诉保费不受4倍LPR的限制《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的本意是控制民间借贷融资成本,防止借贷中为规避利率规定而将部分融资成本以“其他费用”名义来收取利息。律师费和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究其性质,属于因民间借贷诉讼产生的相关费用,并非因融资而产生的必要成本。且律师费和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是否发生并不确定,仅在当事人提起诉讼时才可能产生,与融资成本必然产生的性质也显然不同。故律师费、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不属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的“其他费用”。

  • 信用卡借给朋友一年透支了60万,谁来还
    日期:2022-09-08 点击:122次

    信用卡借给朋友一年透支了60万,谁来还持卡人出借信用卡给他人的行为,违反《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时也违反持卡人与银行之间的契约内容,存在较大法律风险。一方面,出借信用卡的行为妨害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出借后,发卡金融机构无法对授信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增加了信用卡被恶意透支、形成不良信贷的风险,影响了金融信用环境。另一方面,对持卡人本身而言,出借信用卡行为存在较大民事甚至刑事法律风险。信用卡出借后,持卡人仍然是信用卡还款主体,借卡人能否偿还的风险实际上由持卡人承担。

  • 最高院法官会议纪要:借款合同约定律师费和诉保费不受4倍LPR的限制
    日期:2022-09-02 点击:156次

    最高院法官会议纪要:借款合同约定律师费和诉保费不受4倍LPR的限制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的本意是控制民间借贷融资成本,防止借贷中为规避利率规定而将部分融资成本以“其他费用”名义来收取利息。律师费和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究其性质,属于因民间借贷诉讼产生的相关费用,并非因融资而产生的必要成本。且律师费和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是否发生并不确定,仅在当事人提起诉讼时才可能产生,与融资成本必然产生的性质也显然不同。故律师费、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不属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的“其他费用”。

  • 法定代表人在对账函上签字是否构成债务加入
    日期:2022-08-24 点击:123次

    法定代表人在对账函上签字是否构成债务加入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根据相关规定,债务加入有三种表现形式,即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达成三方协议,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双方协议,第三人向债权人单方承诺。不管是何种形式,债务加入的构成都需要第三人有明确的债务加入的意思表示。

  • 信用卡套现出借不属于民间借贷
    日期:2022-08-17 点击:123次

    信用卡套现出借不属于民间借贷信用卡作为银行给予特定持卡人透支消费的凭证,仅能向特约商户购物或者消费,而不具有作为现金进行民间借贷交易的功能,所以信用卡套现出借不属于民间借贷,但借款人应当向出借人返还因该出借行为取得的财产。

  • 即便民间借贷利率已达到上限,合同约定的律师费也可要求借款人另行承担
    日期:2022-08-17 点击:94次

    即便民间借贷利率已达到上限,合同约定的律师费也可要求借款人另行承担

  • 民间借贷,利息能不能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日期:2022-08-12 点击:124次

    民间借贷,利息能不能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法院审理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上述规定符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实践性特征,即应当将实际交付的借款数额确定为本金。

  • 判决中利息支付“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表述应修改为“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日期:2022-08-10 点击:260次

    判决中利息支付“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表述应修改为“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判决第一项判令债务人支付利息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并在判项后载明“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该判决内容已经包含了债务人应当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但鉴于该种表述在形式上可能引起当事人的误解,且与人民法院判决的通常表述有所差别,故为更加便于当事人准确理解判项内容,本院将原审判决第一项中关于利息支付“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表述修改为“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 借款的利息可以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吗
    日期:2022-07-29 点击:116次

    借款的利息可以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上述规定符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实践性特征,即应当将实际交付的借款数额确定为本金。

  • 借条签名与身份证名字不一致就能借钱不还?
    日期:2022-07-23 点击:140次

    借条签名与身份证名字不一致就能借钱不还日常生活交往中,民事主体之间因买卖、借贷等需要,往往会签订合同、书写借条。在书写借条,签订合同、协议等重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时,切记看清签名是否与身份证名字一致,身份证号码有没有写错,金额、时间等重要内容都要书写正确,以免造成争议或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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