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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专栏简介

彩礼

  • 已办理结婚登记,仅有短暂同居经历尚未形成稳定共同生活的,应扣除共同消费等费用后返还部分彩礼
    日期:2023-12-13 点击:8次

    已办理结婚登记,仅有短暂同居经历尚未形成稳定共同生活的,应扣除共同消费等费用后返还部分彩礼

  • 婚约财产纠纷中,接收彩礼的婚约方父母可作为共同被告
    日期:2023-12-13 点击:9次

    婚约财产纠纷中,接收彩礼的婚约方父母可作为共同被告婚约财产纠纷中,接收彩礼的婚约方父母可作为共同被告

  • 给付高价彩礼,悔婚可酌情返还
    日期:2023-12-12 点击:11次

    给付高价彩礼,悔婚可酌情返还彩礼是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一方按照当地习俗给付另一方的礼金及贵重物品。给付彩礼从本质上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一旦婚约解除则面临彩礼如何返还的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

  •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在考虑双方同居时间、同居生活期间日常支出等因素的
    日期:2023-12-03 点击:7次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在考虑双方同居时间、同居生活期间日常支出等因素的基础上,酌定返还的彩礼款数额

  • 如何认定彩礼
    日期:2023-11-14 点击:17次

    如何认定彩礼彩礼按照习俗系以缔结婚姻关系为条件的赠予,由一方当事人及其亲属向另一方当事人及其亲属给付的金钱或财物。但在具体案件中,由于当事人双方已经发生纠纷,往往对给付的财物是否属于彩礼各执一词。由于法律也无法明确规定什么东西是彩礼,这就需要法官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等做出综合判断。具体主要结合以下几个方面。

  • 我国法律对彩礼的规定
    日期:2023-11-07 点击:15次

    我国法律对彩礼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了返还彩礼有以下情形: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 未登记结婚但同居生子,彩礼酌情返还的比例如何确定?
    日期:2023-09-18 点击:52次

    未登记结婚但同居生子,彩礼酌情返还的比例如何确定?根据该规定,被告收受的礼金应予酌情返还原告。综合双方同居生活时间、分居后孩子抚养实际、被告对陪嫁处置意见,彩礼返还比例综合考虑返还以30%为宜。

  • 彩礼、嫁妆、钻戒…归个人还是夫妻共有?能否退还?
    日期:2023-08-05 点击:32次

    彩礼、嫁妆、钻戒…归个人还是夫妻共有?能否退还?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同居4天后男子起诉女友退彩礼及三金,法院:支持
    日期:2023-07-18 点击:34次

    同居4天后男子起诉女友退彩礼及三金,法院:支持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先生给付的三金,属于以缔结婚姻关系为条件的赠与,属于彩礼的一种。考虑到双方相处时间仅为4天,微信聊天中多次涉及彩礼事项,且10000元的数额较大,与三金的给付发生在同一天,可以推断出具有彩礼的性质,应属于附条件的赠与,缔结婚姻关系的条件不成就时,李女士应当予以返还。故判决李女士向王先生返还10000元并返还70余克三金的同等价款。

  • 请求返还“彩礼”案件的认定及裁判规则
    日期:2023-06-29 点击:45次

    请求返还“彩礼”案件的认定及裁判规则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案件,应当根据双方或收受钱款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否则只能按照赠与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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