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消费纠纷专栏简介

北京损害赔偿律师网消费纠纷产品责任损害赔偿律师栏目:产品责任的认定,产品质量产品瑕疵致人损害,产品责任损害赔偿范围研究,产品质量案件中的合同责任与产品侵权责任,产品质量的民事责任性质剖析,产品质量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之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法律关系及举证责任分析,产品质量责任案件办案流程,产品质量责任案件律师代理,产品质量责任损害赔偿案件起诉状,代理词,证据材料清单,答辩状,判决书,裁决书,缺陷产品侵权赔偿诉讼的诉讼时效等律师实务操作等。

  • 山东省消协公布2015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日期:2016-03-11 点击:223次

    山东省消协公布2015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2015年3月,消费者王先生在济宁嘉祥县某快餐店购买2000元的充值卡一张,使用不到半年,快餐店易主并换了门面。王先生多次要求店经理退还卡内余额未果且对方态度强硬。嘉祥县消协受理投诉后,经调查消费者反映属实。经调解,最终店经理同意退还卡内1000元余款,并就言语过激行为赔礼道歉。

  • 燃放鞭炮炸伤左眼致八级伤残,生产企业担责吗
    日期:2016-03-02 点击:317次

    燃放鞭炮炸伤左眼致八级伤残,生产企业担责吗《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失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条规定的“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 网店定做的生日礼物能否要求七日内退货
    日期:2016-03-02 点击:257次

    网店定做的生日礼物能否要求七日内退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 明知茶叶过期仍然购买,能否向超市索赔偿
    日期:2016-03-02 点击:216次

    明知茶叶过期仍然购买,能否向超市索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消费者维权,谨防“变味”成侵权
    日期:2016-03-01 点击:350次

    消费者维权,谨防“变味”成侵权消费者在权益受侵害时,应当理性维权。此时,可优先与经营者自行协商,并同时注意保留消费发票等必要证据。当与经营者无法协商解决的时候,可以及时向消协、工商等部门投诉,也可提起仲裁或诉讼。切莫采取非理性的不当方式,如索要巨额赔偿款、封堵打砸经营场所等等,让维权变成侵权。这些不当的维权行为不仅不能有效维权,更会让原本是权益受侵害者的消费者转变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者,而受到民事赔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的惩罚。

  • 燃气热水器存在产品缺陷,生产者、经营者应赔偿
    日期:2016-02-20 点击:487次

    燃气热水器存在产品缺陷,生产者、经营者应赔偿产品虽经质检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但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应认定存在产品缺陷。产品缺陷应包括产品设计、制造、装配及说明指示,产品安装存在缺陷的亦应属于产品缺陷。

  • 超限量加入食品添加剂行为构成何罪
    日期:2016-02-19 点击:286次

    超限量加入食品添加剂行为构成何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加入国家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但超出允许使用的范围或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有危害食品安全的风险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罪处罚。

  • 2016年工商总局发布:网购哪些能退 哪些不能退
    日期:2016-02-18 点击:184次

    2016年工商总局发布:网购哪些能退 哪些不能退1、即拆封后因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原因不宜退货的商品,包括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贴身用品等;2、一经激活或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包括产生授权或者激活信息的手机、电脑、数码产品等;3、已经在线交付的充值类商品,包括手机充值卡、游戏点卡等;4、特价清仓商品,包括即将到保质期的商品、包装破损或者有瑕疵的商品等。

  • 平顶山市一商家葡萄酒标示不合法被判退一赔十
    日期:2016-01-27 点击:344次

    平顶山市一商家葡萄酒标示不合法被判退一赔十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 经营者应向消费者履行哪些义务
    日期:2016-01-27 点击:249次

    经营者应向消费者履行哪些义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