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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律师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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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其他问题解读
    日期:2016-01-15 点击:313次

    民间借贷其他问题解读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要注意防范虚假诉讼。经审查发现当事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关于民间借贷的刑民交叉问题
    日期:2016-01-15 点击:421次

    关于民间借贷的刑民交叉问题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集资诈骗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应当向侦查机关移送犯罪嫌疑线索、材料,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的,应当裁定中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侦查机关不予立案侦查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继续审理。

  • 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和利息认定
    日期:2016-01-15 点击:318次

    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和利息认定出借人与借款人在借贷关系中除约定利率外,还约定借款人向出借人支付中介费、担保费等费用的,应视为对利息的约定,利息、中介费、担保费等合计以后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四倍的,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 关于民间借贷的责任主体和性质认定
    日期:2016-01-15 点击:475次

    关于民间借贷的责任主体和性质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所形成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对外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可以认定该债务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 关于民间借贷的事实审查与举证责任
    日期:2016-01-15 点击:287次

    关于民间借贷的事实审查与举证责任原告仅提供转账、存款凭证等交付凭证,未提供借贷合意凭证,被告以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或者存在其他法律关系为抗辩,并提出证据足以对借款关系真实性产生合理怀疑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原告就双方存在借贷合意进一步提供证据。原告不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的,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

  • 关于民间借贷的界定
    日期:2016-01-15 点击:349次

    关于民间借贷的界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机构发放贷款的,属于民间借贷,但法律、司法解释对其有特别规定的,应当按照特别规定处理。

  • 小区绿化“缩水”业主如何维权
    日期:2016-01-14 点击:317次

    小区绿化“缩水”业主如何维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有关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小区住户遇窃,物业应承担责任吗
    日期:2016-01-14 点击:189次

    小区住户遇窃,物业应承担责任吗《物业管理条例》第47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 我可不可以要求拆除广告电视
    日期:2016-01-13 点击:240次

    我可不可以要求拆除广告电视根据我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业主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物业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如果业主们不同意,业主委员会应拒绝广告进入小区。同时,广告收益也应归业主共同所有,物业公司不应擅自单方支配。安装广告电视首先应取得全体业主的同意,收入也应归业主共同所有,物业公司不可随意支配。如果与物业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法院要求物业责令拆除,停止侵害。

  • 用喊名写借条借款是否可以不还
    日期:2016-01-12 点击:297次

    用喊名写借条借款是否可以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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