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能否认定工伤
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能终止吗
公司上班多年后请辞,能否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入职公司两年多未签劳动合同,公司应该补偿我几个月双倍工资虽然公司两年多没有和您签订劳动合同,但您最多只能获得11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
女儿在学习舞蹈时受伤,可否要求舞蹈学校承担责任
小朋友在幼儿园里摔伤骨折可否要求赔偿
未行尸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审判研究与对策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过错原则要求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是,基于各种原因未行尸检的案件还是时有进入诉讼,而通过医疗司法鉴定又无法查明死因,导致赔偿权利人无法完成因果关系的举证。
浅析医疗损害责任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面临的困境及建议所谓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以及医务工作人员在医疗过程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以损害赔偿为只要方式的侵权责任。其基本类型包括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以及医疗产品损害责任。
浅析产品责任中惩罚性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的关系在产品责任侵权中,惩罚性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既有一定联系,也存在重大区别。两者可能在同一起案件中同时被判令支付,都包含了对受害人的救济和对私法秩序的维护,但二者的功能和机制却存在本质的不同,在实务中当根据上述所做分析,结合法律和具体案情,加以灵活应对。
浅析医患关系纠纷中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限制一方面,患者的知情而后的同意使医务人员的及时告知说明变得必要,医务人员应当让患者知情,并要征得患者的同意;另一方面,医务人员在遵守医疗规则的前提下,对于依据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所作出的诊疗专业论断又不能不加以尊重。为此,医务人员的说明义务与其裁量权是此消彼涨相互对应的制约关系,而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过度保护,必将导致医务人员裁量权的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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