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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专栏简介

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 交通肇事如何取保候审
    日期:2015-12-05 点击:279次

    交通肇事如何取保候审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 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遭拒该咋办
    日期:2015-12-05 点击:908次

    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遭拒该咋办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是对劳动者的一项基本保障,可使劳动关系更趋于稳定,主要针对保护企业一些老职工的权益。所以,法律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可以强制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 高速路上超速怎么扣分
    日期:2015-12-05 点击:308次

    高速路上超速怎么扣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扣12分。

  • 交通事故涉事车辆需要扣押多久
    日期:2015-12-05 点击:220次

    交通事故涉事车辆需要扣押多久公安交警部门一般情况下在交通事故中扣留车辆的期限为三十日,如果没有法定原因三十日满后必须放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如何计算
    日期:2015-12-05 点击:370次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如何计算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

  • 你对五险一金知多少
    日期:2015-12-05 点击:479次

    你对五险一金知多少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再加上住房公积金,合并称为“五险一金”。由于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与政策性保险,“五险”是法定的,“一金”则不是法定的。

  • 如何收集医疗事故的证据
    日期:2015-12-05 点击:175次

    如何收集医疗事故的证据病历应当是病情发展的真实记录,应当是确认医疗单位诊疗措施是否正确、有无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在司法审判中也应当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书证材料。然而根据我国有关法规,发生医疗纠纷后,由做为一方当事人的医疗单位负责保管病历,且禁止病人和家属查阅,这是一条非常不合理的规定(目前一些医疗单位接受律师查阅)。

  • 交通事故调解书能强制履行吗
    日期:2015-12-05 点击:173次

    交通事故调解书能强制履行吗虽然你不能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协议,但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交通事故中的损害赔偿争议。法院将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并以自己认定的事实作为定案依据,重新划分当事人的责任和处理损害赔偿问题。

  • 两次相撞致人死亡 法院判决连带赔偿
    日期:2015-12-04 点击:217次

    两次相撞致人死亡 法院判决连带赔偿 霍某在庭审中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和责任认定没有异议。但霍某认为,受害人刘某家属主张的各项费用过高,计算标准有误;同时,此次事故中先后两辆车两次撞击造成刘某死亡,而第一次撞击只是造成了刘某腿部受伤、且事故中霍某和刘某负同等责任,故霍某只应当承担本次事故所造成损失25%的赔偿责任。姬某未到庭应诉。

  • 区分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标准与方法
    日期:2015-12-04 点击:231次

    区分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标准与方法一审法院认为该建筑公司对老赵进行考勤管理,老赵接受建筑公司的工作安排并为建筑公司提供持续劳动,建筑公司按月向老赵支付劳动报酬,且支付的方式也具有稳定性和周期性。另外,老赵系某铝业公司的内退人员,符合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具备与建筑公司成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故一审法院认定双方之间构成劳动关系,判决建筑公司向老赵支付拖欠工资和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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