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依法适用绿色原则经典案例本案是全国首例适用《民法典》绿色原则裁判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绿色原则是民法典新设立的民事法律基本原则,本案准确理解并适用该原则,依法制裁污染环境的侵权行为人,全额支持环保组织的公益诉讼赔偿请求,推动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机制,以司法裁判彰显国家保护生态环境的信心和决心。
准确适用自甘风险规则经典案例本案系我国法院处理的首宗帆船竞赛碰撞责任纠纷案件。帆船运动是一项古老的运动,但帆船竞赛在我国仍属新兴体育竞技项目,人民法院准确适用《民法典》确立的自甘风险规则处理本案新类型纠纷,认定帆船竞赛碰撞属于体育竞技范畴,当事人各自承担损失责任,彰显了司法对体育自治原则的尊重以及对体育竞技精神的鼓励。
惩治高空抛物行为经典案例本案为《民法典》实施后全国首件适用民法典处理并生效的案件。《民法典》将对高空安全的保护推向了全新的高度,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本案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通过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既积极推动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综合治理、协同治理工作,也更好地保障了居民的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
如何区别劳动关系中的“用工”与民事雇佣中的“用工”
认定工伤时职工无需确认与被挂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五)项,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该司法解释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出发,从挂靠经营关系推定出拟制的劳动关系,在认定工伤时无需再另行确认劳动关系。
没有劳动关系,单位也可能承担工伤责任当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形时,用工单位承担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不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由违法转包、分包的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的61种情形及其标准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0条)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1条)
关于车辆损失的赔偿规则保险金额决定了赔偿的上限,你最终获得车辆损失赔偿不会超过保险金额。需要注意的是,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而不是按事故发生时(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来确定。
劳动合同解除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致使劳动关系归于消灭的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无过失解除、经济性裁员等情形。实践中,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大多由劳动合同解除引起,双方对解除的原因、时间、性质等往往存在较大争议,直接影响到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对劳动合同解除效力的认定、解除事实的判断、解除条件的把握是此类案件审理的重点和难点,故有必要以典型案件为基础,对该类案件的审理思路与裁判要点进行梳理、提炼和总结。
职业索赔人法院不支持10倍赔偿何某及李某某系利用人性之弱点,以高利相诱惑,导致本无意销售不安全食品的冉年公司因贪图眼前利益而掉入李某某预先埋设的陷阱,以期达到其高额索赔的目的。李某某的行为严重冲击了社会的道德底线,偏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与诚实信用原则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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