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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律师 >> 合同范本

北京合同律师谈免费搭车受伤,可否要求赔偿

日期:2012-02-10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北京合同律师 阅读:97次 [字体: ] 背景色:        

【合同纠纷案例】倪大叔去县城走亲戚,结果半路上转车的时候钱包被偷。后来,倪大叔拦下了一辆开往自己乡镇的客车.跟司乘人员说明了自己的情况,希望能够免费搭乘一段,该车司乘人员同意了倪大叔的请求。车行至半路发生了交通事故,倪大叔腿部受伤。倪大叔伤好出院以后要求客运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该客运公司以未收倪大叔的车票,不需要承担责任而拒绝。那么,倪大叔可否要求赔偿呢?

【北京合同律师解析】根据《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本案中,倪大叔经客车司乘人员同意搭乘该车,无论倪大叔有没有票,客运公司都应当为其提供安全合理的服务,对在运输过程中给倪大叔造成的损失也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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