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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 >> 财产分割

家庭共有财产不同于夫妻共同财产

日期:2013-07-20 来源:损害赔偿律师网 作者:婚姻家庭律师 阅读:93次 [字体: ] 背景色:        

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全体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所创造的,供全体家庭成员生活、生产的财产。家庭共同财产的特征是:其一,家庭共有财产的发生是以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创造的财产为前提,不是在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的财富,不发生家庭财产关系。其二,家庭共有财产来源于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和各自劳动所得的财产。其三,家庭共有财产为共同共有财产,在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共同享有所有权。

进行财产分割时,如果同时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的,应先从家庭财产中分割出夫妻共同财产后,再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能将家庭共有财产和夫妻共有财产相混淆,侵害家庭财产其他共有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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