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 继承常识

什么叫概括继承主义

日期:2022-10-26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什么叫概括继承主义

概括继承主义也叫概括继承原则,是针对遗产范围而言的,即是指继承开始后,由继承人概括承受被继承人财产法上的法律地位,被继承人权利和义务一般的、包括的由继承人整体承受,而并非具体权利义务的个别承受。概括继承是基于法律的规定,无须继承人作出承认或接受继承的意思表示而当然发生。

我国《民法典》继承编没有明确规定采取概括继承主义的立场,但是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第230条的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基于法律的体系解释,我们认为,我国属于概括继承主义的立法,这也是继承法理论的通说。所以,不仅只是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债务等其他权利和义务的概括承受也应当是如此,可以类推适用。

因此,基于概括继承原则,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遗产债权人可以向全体继承人主张权利,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这里的放弃继承应当是概括性放弃,不能部分放弃,因为放弃继承的效力要溯及到被继承人死亡时,同时放弃继承视为自始不是继承人。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部分文章转载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处理。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