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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我能要求宾馆赔偿经济损失吗

日期:2015-03-13 来源: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北京律师 阅读:34次 [字体: ] 背景色:        

我能要求宾馆赔偿经济损失吗?

作者: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张胜利 冯新建

编辑同志:

我是郑州市某公司的一位女职工,一天,我和另一女职工被单位外派到湖南省出差,住在湖南省某市一家宾馆,总共在该宾馆住了4天,第三天起床后我和同事发现两人身体有点不舒服,浑身发痒,第4天身体发痒更甚,便和同事一同到该市附近一家医院进行检查,被医院告知我和同事都染上了妇科病(霉菌性阴道炎),丈夫知道此事后,怀疑我是在外生活作风不正所染,致使夫妻感情不和。另外,我因治病也花了几千元钱,并误了不少工作。请问,我能否起诉那家宾馆,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郑州读者 一鸣

一鸣同志:你所提的问题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的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的问题。在此,首先可以肯定地告诉你,如果你确实是在该宾馆被染上妇科病的,你可以向湖南省某市有关部门申请,请求该部门对你和同事所住宿的宾馆进行卫生检查,看该宾馆的卫生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如该宾馆卫生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那么,你可以起诉该宾馆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权,请求该宾馆的经营者赔偿你的一切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监督举报权等。这几种权利中最重要的权利就是消费者的安全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所规定的消费者享有安全权,即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在发生的消费纠纷中,消费者大多都处于弱者的地位,对于处于弱者地位的消费者来说,安全权是消费时最重要的权利,对于经营者来说,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必须符合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要求,这也是对其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第3款还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第4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一鸣同志,综上所述,你和同事出差在宾馆住宿时染上了妇科病,如果你们有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是在该宾馆住宿时被染上妇科病的,你可以向湖南省某市有关部门申请,请求该部门对你和同事所住宿的宾馆进行卫生检查,看该宾馆的卫生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如该宾馆卫生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那么,你可以起诉该宾馆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权,请求法院判决该宾馆的经营者赔偿你的一切经济损失。除此之外,你也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达成赔偿协议,也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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