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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说法栏目内容包括:交通事故专家律师、工伤事故资深律师、医疗事故专家律师、产品侵权人身损害赔偿律师、校园学生伤害事故索赔律师、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离婚损害赔偿律师等各领域人身损害赔偿专家律师对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责任、诉讼离婚、环境侵权、相邻纠纷等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探讨。

  •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虚假宣传如何承担责任
    日期:2013-05-03 点击:1636次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虚假宣传如何承担责任民办大学的招生从过去的卖方市场转变成买方市场,生源争夺使得一些实力较差的民办大学为了生存使出许多招数,特别是虚假广告、夸大宣传,让众多学生和家长防不胜防,上当受骗的案件屡有发生,更有涉及招生诈骗的刑事案件。国家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先后通过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

  • 高校因未缴学费而扣押毕业证的行为是否合法
    日期:2013-05-03 点击:839次

    高校因未缴学费而扣押毕业证的行为是否合法因而高校因未缴学费而扣押毕业证的行为是不合法的行为,当事人可以提出自己的相应权利和主张,要回属于自己的毕业证。但是同时需要重视的是,许多学生在校期间申请了各种贷款,毕业后不闻不问,挣了钱也不还上,也是违法的行为,会给原来就读的学校和自己带来很多麻烦。毕业后,学生也应按照当初所签协议尽快还上各种贷款。

  • 学生对学校处理决定有异议该如何主张权利呢
    日期:2013-05-02 点击:2221次

    学生对学校处理决定有异议该如何主张权利呢学校与学生的关系类似于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学生往往处于弱势一方,面对掌握话语权的学校作出的处理决定,往往无所适从,这不利于对学生权利特别是受教育权的维护。高校面对管理难题,也往往难以作出公平适当的处理。教育部于2005年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既保障学校自主处分权的行使,又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依法申诉的权利。

  • 面对他人冒名顶替上学时如何进行维权
    日期:2013-05-02 点击:1310次

    面对他人冒名顶替上学时如何进行维权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这就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姓名权,禁止任何人的干涉、盗用、假冒,盗用与假冒他人姓名造成损害的,构成侵权行为,应当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也将姓名权列入法律保护的民事权益的范畴。

  • 外来务工人员的孩子能否在城市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日期:2013-05-02 点击:278次

    外来务工人员的孩子能否在城市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 父母不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日期:2013-05-02 点击:1494次

    父母不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我国现行的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要求适龄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

  • 幼儿园采用入托考试录取的方式是否合法
    日期:2013-05-02 点击:358次

    幼儿园采用入托考试录取的方式是否合法“入托难”成为一个被公众普遍关注的话题。况且部分地区幼儿园数量有限,已经难以满足群众的需求。面对数量远超过幼儿园容量的适龄儿童,某些幼儿园采用了考试的方式招录学前儿童。然而国家为了加强对幼儿园教育的规制和监管,出台《幼儿园工作规程》对幼儿园的招录进行了具体规定。

  • 未成年人如何申请办理身份证
    日期:2013-05-02 点击:285次

    未成年人如何申请办理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小明尚未成年,应该由小明的父母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规定,小明的父母为小明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该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需要夫妇双方提供的文件
    日期:2013-05-02 点击:194次

    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需要夫妇双方提供的文件北京市办理出生登记的相关规定是,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婴儿,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须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 靠送养子女重新获得生育权到底符不符合法律的有关政策
    日期:2013-05-02 点击:222次

    靠送养子女重新获得生育权到底符不符合法律的有关政策送养或收养子女,应遵守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生父母尤其不得在重男轻女观念的影响下,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因此,依照这些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后,不能以送养子女后无子女或少子女为理由再生育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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