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郑的孩子今年上小学5年级,这学期他根本不想上学,每天只会看漫画书。老师说了他几句,他就提起书包想走。刚开始老师对他还抱有希望,现在老师也彻底失望了。老郑想,既然孩子不爱上学,能不能在家里教育自己的孩子呢?可是又听说国家法律规定不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是违法的。他感觉非常困惑,父母不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在家教育孩子是古代旧时私塾的教育方式。我国现行的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要求适龄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
义务教育是具有强制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因此,老郑万万不可把孩子留在家中进行封闭教育,这是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另外,老郑需要看到,孩子进入学校与其他同龄人一同学习,对孩子的心理成长是有好处的, 而 孩子在学校中能通过一步一步的努力取得学历文凭,这些都是“私塾”教育无法给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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