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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申请执行栏目内容包含:执行申请书范本,执行申请的程序,申请执行的期限与费用以及法院的管辖问题。申请执行指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由于债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启动执行程序的一种权利实现方式。

  • 购房人将购房款支付给开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个人时是否还可以排除执行?
    日期:2023-12-04 点击:18次

    购房人将购房款支付给开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个人时是否还可以排除执行?本案买受人主张已付的购房款系支付给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而非公司,且其提交的付款凭证上未注明款项用途为购房款,同时该款项支付时间早于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一年多,而且开发公司与购房人之间存在债务关系。基于上述情形,本案购房人提交的付款凭证存疑,不能作为其已支付了案涉房屋购房款的有效证据,故其不能据此排除执行。

  • 申请执行人是否有权申请法院追加作为债务人的一人公司的原股东为被执行人
    日期:2023-12-03 点击:10次

    申请执行人是否有权申请法院追加作为债务人的一人公司的原股东为被执行人作为一人公司的被执行人(被告)因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原告申请追加该一人公司的原唯一股东为被执行人。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
    日期:2023-12-02 点击:28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强化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不断清除执行领域的顽瘴痼疾,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堤坝,确保高效公正规范文明执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出以下意见。

  • 关于强制执行中查封财产的拍卖定价
    日期:2023-12-02 点击:21次

    关于强制执行中查封财产的拍卖定价在执行程序中,对查封财产进行司法拍卖变现是债权人通过现金方式实现债权的最终保障。对于案涉查封财产的合理定价直接关系到债权双方的利益,在实务中存在颇多争议。一般而言,关于案涉财产的价值一般通过司法评估来确定价格标准,另外司法解释中也规定可以采取询价、议价等方式确定价格标准。为此,我们选择了三宗执行中有关定价有关的争议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在生效裁判对这些争议进行了说理和裁判。

  •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被吊销的,申请执行人可否申请追加其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日期:2023-12-02 点击:12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被吊销的,申请执行人可否申请追加其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是因该股东的行为导致公司不能清算而办理了注销,该股东对公司不能清算存在过错。如果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是被吊销营业执照而非被注销,则不属于上述规定要求的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形,不应适用该条的规定。

  • 法官在什么情况下会同意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
    日期:2023-12-02 点击:17次

    法官在什么情况下会同意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如果被执行人身怀六甲、正在哺乳期、有脑梗等疾病的,法院只能吓唬吓唬,这几种情况,即便法院把人送到拘留所去,那边也不会收的。

  • 执行异议之诉的审查原则
    日期:2023-12-01 点击:31次

    执行异议之诉的审查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形成的诉讼包括申请执行人请求许可执行的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请求排除执行的执行异议之诉,还有因诉讼保全引发的执行异议之诉、追加被执行人引发的执行异议之诉及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这些诉讼类型均有相应的法律作为依据。

  • 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主要特点
    日期:2023-12-01 点击:20次

    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主要特点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主体有别于普通民事诉讼。普通民事诉讼中,发动诉讼一方的诉讼地位列为原告。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主体包括三方当事人,分别是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案外人。发动执行异议之诉的主体是案外人,但由于执行异议之诉存在执行部分的前置审查程序,因此,不服执行异议前置程序裁决结果而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原告可能是案外人,也可能是申请执行人。

  • 执行异议之诉的类型
    日期:2023-12-01 点击:20次

    执行异议之诉的类型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与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形成执行异议之诉,首先要由案外人针对被保全财产提出保全异议或执行异议,经过执行部门的执行审查程序,确认为执行行为异议或执行实体异议。对属于执行实体异议的,执行部门在执行审查程序中进行实体审查并作出执行裁定书,确认是否支持案外人的异议。

  • 上诉人谢某与被上诉人海口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原审第三人保亭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
    日期:2023-12-01 点击:11次

    上诉人谢某与被上诉人海口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原审第三人保亭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执行程序因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已经通过其他方式得到清偿、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等事由而终结,案外人未撤回起诉的,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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