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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申请执行栏目内容包含:执行申请书范本,执行申请的程序,申请执行的期限与费用以及法院的管辖问题。申请执行指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由于债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启动执行程序的一种权利实现方式。

  • 对驳回重复申请不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构成重复诉讼
    日期:2023-12-26 点击:13次

    对驳回重复申请不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构成重复诉讼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18日作出的(2014)津高执复字第1号执行裁定,已针对华苑置业公司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诉求进行了审查,具有法律约束力。华苑置业公司在执行程序中再次申请追加,构成重复申请。其对驳回重复申请不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构成重复诉讼。原审裁定不予受理并无不当,华苑置业公司申请再审的理由不能成立。

  • 张某等诉某物业公司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纠纷执行案
    日期:2023-12-22 点击:7次

    张某等诉某物业公司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纠纷执行案本案是人民法院圆满执结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纠纷,保护老年人合法收入的典型案例。无论老年人为了丰富其晚年生活自愿参与社会劳动,或是为了缓解子女赡养压力、提升生活品质重新就业,其劳务报酬均应获得法律保护。本案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在审判、执行各环节开展多轮调解和释法析理工作,最终促成执行和解,并在法院的进一步督促下,保证执行和解协议的顺利履行。

  • 不服执行复议裁定后,申请执行监督的期限问题
    日期:2023-12-21 点击:9次

    不服执行复议裁定后,申请执行监督的期限问题从《办理执行监督意见》第五条关于申请执行监督期限参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申请再审期间规定的原理和精神来看,申请执行监督期限新旧规定衔接适用规则,也应当参照适用申请再审期间新旧规定衔接适用规则,即申请人在2023年2月1日后对2023年2月1日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执行复议裁定申请执行监督的,根据“程序从新原则”,应当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前提出。

  • 对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怠于执行的当事人有什么救济途径
    日期:2023-12-21 点击:12次

    对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怠于执行的当事人有什么救济途径对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怠于执行的当事人有什么救济途径对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怠于执行的当事人有什么救济途径

  • 案外人对执行行为不服的能否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日期:2023-12-21 点击:4次

    案外人对执行行为不服的能否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职工持股会虽主张该判决的执行损害了其合法权益,但其在该案中并不具有第三人的身份,其起诉也不符合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条件,原审法院不予受理并无不当。职工持股会如认为一审法院执行中查封其土地使用权错误,可提出执行异议解决。

  • 法院执行部门就执行依据的判决可否向审判部门征询意见,审判部门作出的说明属于何种性质以及应否向当事人送
    日期:2023-12-19 点击:13次

    法院执行部门就执行依据的判决可否向审判部门征询意见,审判部门作出的说明属于何种性质以及应否向当事人送达

  • 执行中,拍卖过程中,再次拍卖时的公告期限明显少于法定公告期限,是否属于应当撤销拍卖的情形?
    日期:2023-12-19 点击:6次

    执行中,拍卖过程中,再次拍卖时的公告期限明显少于法定公告期限,是否属于应当撤销拍卖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规定,网络司法拍卖前应提前发布拍卖公告,该规定明确了公告期限。如拍卖中执行法院公告期限少于上述规定的,是否属于可撤销拍卖的情况?上述规定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了5类可撤销拍卖的情形,但对少于规定公告期限的情况并未规定。从立法本意来看,拍卖公告期限的过短,可能对拍卖公告的受众范围产生实质影响,导致司法拍卖不能实现充分竞价,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 终结执行且未恢复执行的情况下能否变更申请执行人?
    日期:2023-12-18 点击:43次

    终结执行且未恢复执行的情况下能否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诉人中原兴航(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兴航公司)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河南高院)(2021)豫执复829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监督。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 婚内投资的股权如何排除执行
    日期:2023-12-15 点击:8次

    婚内投资的股权如何排除执行投资收益已被确立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形态,而股权作为投资的常见表现形式、一种特殊的财产类型,虽已纳入可供执行的责任财产范围,但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夫妻财产关系的复杂性及股权保全与执行程序的效率性,婚内投资股权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判中还存在较多的疑难问题。本文试就韩某诉上海垦丰公司等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判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作一梳理和分析。

  • 案外人对执行异议被裁驳不服并认为原裁判错误的,能否再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日期:2023-12-15 点击:10次

    案外人对执行异议被裁驳不服并认为原裁判错误的,能否再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且执行异议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案外人不服该裁定,认为原裁判错误的,只能对原裁判申请再审,不能再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但设置“不服执行裁定”条件的主要目的在于限制当事人程序启动后的选择权,并不能就此反推若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被法院支持,认可执行裁定,就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在后一种情形下,若案外人认为原裁判错误的,基于程序的一贯性,由其对原裁判申请再审更符合案外人权利救济制度各自的功能定位,更好地衡平保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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