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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经济补偿纠纷之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能否同时适用
    日期:2012-05-05 点击:229次

    劳动经济补偿纠纷之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能否同时适用劳动者应当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很多种,法律是这样规定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的费用,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经济赔偿金的起算时间是从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有关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之双倍工资与赔偿金也可同时适用
    日期:2012-05-05 点击:598次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之双倍工资与赔偿金也可同时适用 同时适用双倍工资和赔偿金,一则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二则体现了法律对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进行惩戒的层次性;用人单位用共一个月之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不适用双倍工资只适用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则适用双倍工和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用工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则适用双倍工资和赔偿金。

  • 因停缴社保费导致辞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日期:2012-05-03 点击:183次

    因停缴社保费导致辞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应当从社保争议的分类角度来谈经济补偿金的诉求。未缴纳社保费、欠缴社保费、缴费险种不全的行为都是用人单位公然违背社保缴费政策的行为,劳动者以上述社保争议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都应当支持。本案属于欠缴社保费的行为,尽管存在农民工因自己意愿没有缴纳社保费的事实,但是,代扣代缴社保费属于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没有履行该义务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如果地方政府没有特别规定,笔者认为该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最多赔几个月双倍工资差额?
    日期:2012-05-03 点击:500次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最多赔几个月双倍工资差额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从上述两条规定来看,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最多11个月,从入职1个月后开始计算至入职后满一年的前一日止,满一年后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性措施。

  • 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律师解析
    日期:2012-05-03 点击:186次

    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和雇佣合同产生差别的根本原因。在这两类合同中,提供劳动的一方(受雇人,也可以称为劳动者)都是自然人,在这一点上,两者没有差异。雇佣合同,法律对合同主体没有特别限制,自然人、法人、合伙都可以作为雇佣人;劳动合同是一类特别的雇佣合同,劳动法有特别规定的,应当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法没有规定的,应当适用民法的规定。但是,劳动法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在经济上居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根据规范目的,劳动法的规定不能适用于民法上的雇佣合同。

  • 劳动合同、雇佣合同和劳务合同法律解析
    日期:2012-05-03 点击:217次

    劳动合同、雇佣合同和劳务合同法律解析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实际上,作为劳动合同的定义,上述规定是非常简陋的。王泽鉴先生指出,雇佣合同,“即受雇人于一定或不一定之期限内,为雇佣人服劳务,雇佣人负担给付报酬的契约”。可见,雇佣合同的这些定义基本是一致的。在劳动合同中或雇佣合同中,雇佣人与受雇人约定,受雇人直接向劳务接受人提供劳动,雇佣人向受雇人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接受人向受雇人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如果劳务接受人提供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不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雇佣人应当向受雇人承担违约责任。劳务合同履行过程中,雇佣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的约定向受雇人支付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当然,也可以委托劳务接受人向受雇人支付劳动报酬。

  • 境内涉外劳动关系纠纷法律解析
    日期:2012-05-02 点击:215次

    境内涉外劳动关系纠纷法律解析 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根据我国法律外国公司不得直接在我国开展经营业务活动,更不得直接在华招聘中国员工。外国公司必须通过其在华设立的代表处或分支机构才可以开展商业活动。如发生外国公司直接雇用中国人在华进行商业活动,一旦查出,该外国公司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外国公司与该中国员工的关系,不受我国劳动法的保护,出于保护中国公民的利益,法院有可能会将该类纠纷纳入普通民事纠纷审理。

  •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时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责任法律探析?
    日期:2012-04-22 点击:1299次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时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责任法律探析提供劳务的一方受到伤害后,不能适用“工伤事故条例”。所以,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伤害的,要求接受劳务的一方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无条件地承担赔偿责任对接受劳务一方来说责任过重。而且,实践中因劳务受到伤害的情况比较复杂,应当区分情况,根据双方的过错来处理比较合理。

  •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是否有权向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日期:2012-04-22 点击:667次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是否有权向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因为和用人单位相比,接受劳务一方经济实力有限,所以接受劳务一方对外承担责任后,如果提供劳务一方对劳务致人损害有过错,应该可以向其行使追偿权。比如,如果家里请的小时工在擦窗户时,擦玻璃器受损而掉落楼下,砸伤路人,因擦玻璃器损坏属于意外情况,提供劳务的小时工对此并没有过错,一般认为业主在承担侵权责任后不能对其追偿。但是如果能够证明该小时工使用的擦玻璃器是根据说明应该更换的,或者应该对确保玻璃器安全有注意义务而未尽到注意义务的,提供劳务一方对损害结果存在过错,应当可以向其追偿。

  • 提供劳务的一方致人损害什么情形下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日期:2012-04-22 点击:843次

    提供劳务的一方致人损害什么情形下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提供劳务过程中所为的行为。提供劳务过程之外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应由行为人自己承担赔偿责任。其本质上要求行为人的行为是执行职务行为,但因为帮工行为难以称之为职务行为,而使用提供劳务过程中所为的行为予以表述。行为人导致他人遭受损害的行为应依法构成侵权行为。提供劳务一方的劳务致人损害是否构成侵权应当根据致损行为的种类和性质分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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