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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专栏简介

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律师网劳动合同栏目: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纠纷,一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双倍工资计算标准,双倍工资请求权仲裁时效期间的起算,一年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认定,没有签劳动合同如何保护自己权益,劳动合同范本及内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效力,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福利的约定,劳动合同中试用期约定,约定合同中能否约定违约金及保证金,劳动合同中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等。

  • 上级公司变更,是否影响所签劳动合同
    日期:2013-01-12 点击:406次

    上级公司变更,是否影响所签劳动合同关键要看劳动者与谁签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是上级公司签的,由于合同相对方已经变化,所以,应当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是与用人单位所签,而用人单位尚在,那么,双方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不应当变更或者重签。所以,改变或者重签劳动合同的前提是劳动合同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发生了变化,如果没有改变,则无重签劳动合同的必要。

  • 职务升迁或岗位变动需更改合同吗
    日期:2013-01-12 点击:543次

    职务升迁或岗位变动需更改合同吗 如果行业、企业有规章规定,对于职务升迁、竞聘上岗情况需重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尊重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重签劳动合同。但如果行业、企业均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则无须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亦无权以岗位升迁为由要求与企业重签劳动合同。

  • 新入行人员岗前培训能否收取培训费
    日期:2013-01-12 点击:352次

    新入行人员岗前培训能否收取培训费如果银行声明在先,如要进入银行工作,首先要参加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自行承担培训费用也不是不可以。但一般地说,培训应当发生在试用期,或在工作期间。在此,主要涉及的是培训费用的负担,银行为了减轻自己的责任,把本应自己承担的培训费转嫁到应试者身上,难免有不合理的嫌疑。由于该笔费用发生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所以,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只能由参加培训者自行斟酌。

  • 《劳动合同法》执行后,对以前已签订几次合同的人员如何处理
    日期:2013-01-12 点击:536次

    《劳动合同法》执行后,对以前已签订几次合同的人员如何处理 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工作的工龄应当连续计算,并非重签劳动合同就一律从2008年1月1日起重新计算签订合同次数。员工在2008年如果得到了单位经济补偿,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视为新签订劳动合同;而如果用人单位并未给员工发放补偿款,意味着以前的劳动合同未解除,也应视为是原来的劳动合同关系的继续,同样应当受到《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的约束,在新的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有权以数份合同年限应当连续计算为由,要求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 企业招收职工能要求职工交“入厂押金”吗
    日期:2013-01-09 点击:268次

    企业招收职工能要求职工交“入厂押金”吗有些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费用,把缴费作为录用的前提条件,其名目有集资、风险基金、培训费、公物抵押金、岗位保证金等。更为严重的是,个别用人单位根本没有新的工作岗位,而把录用职工作为筹集资金的渠道,被录用的职工根本无班可上,严重损害了部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日期:2013-01-09 点击:318次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日期:2013-01-09 点击:406次

    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的劳动关系是非正式状态的劳动关系。在试用期间,不仅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是否胜任工作进行考察,劳动者也要对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福利待遇、生活环境等进行检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认为用人单位的情况不符合自己的要求,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但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 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劳动合同
    日期:2013-01-09 点击:414次

    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因违反国家强制性的法律、法规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无效劳动合同自始就没有法律效力,不受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当事人就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就已成立。已成立的劳动合同不等于发生效力。

  • 伪造毕业证明以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日期:2012-11-28 点击:506次

    伪造毕业证明以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类似王某的伪造毕业证明的行为是很可笑和无知的。凡是在这种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都会因欺诈而成为无效合同,用人单位一旦发现被骗,不受该合同条款的约束,可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维护自身权益。

  • 用人单位公告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日期:2012-11-28 点击:349次

    用人单位公告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张女士提起申诉是在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日之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合法权利,因而,张女士要求恢复劳动合同的期限也仅限于自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至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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