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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专栏简介

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律师网劳动合同栏目: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纠纷,一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双倍工资计算标准,双倍工资请求权仲裁时效期间的起算,一年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认定,没有签劳动合同如何保护自己权益,劳动合同范本及内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效力,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福利的约定,劳动合同中试用期约定,约定合同中能否约定违约金及保证金,劳动合同中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等。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的适用
    日期:2012-05-04 点击:314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的适用 劳动合同期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如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如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 大学生能否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
    日期:2012-05-02 点击:287次

    大学生能否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 满十六周岁的公民依法享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排除未毕业大学生的劳动权利。因此,陈某大学生的身份非劳动法规定排除适用的对象,法律并没有禁止未毕业大学生就业。广州某网络公司明知陈某是在校大学生,而陈某又不存在欺诈等认定劳动关系无效的行为,且广州某网络公司没有证据证明陈某是实习生。因此,双方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情形与法定情形
    日期:2012-05-02 点击:194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情形与法定情形 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对应前款: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时,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因此,在订立第一次合同时,用人单位不能以一年为最佳选择,除非你一年换一批人;职工中劳动合同到期时段应当拉开距离。 

  • 未毕业大学生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效力认定
    日期:2012-05-02 点击:456次

    未毕业大学生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效力认定 行将毕业的大学生用学校发给学生的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与聘用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大学生在申请工伤待遇的同时,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和各种社会保障。公司以在校大学生不具备劳动者资格为由,宣称劳动合同无效,遂引发了一场劳动合同效力纠纷。

  • 大学生就业协议不是证明劳动关系的凭证,不能替代劳动合同
    日期:2012-04-03 点击:670次

    大学生就业协议不是证明劳动关系的凭证,不能替代劳动合同 很多单位和毕业求职者对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认知比较模糊,造成双方在签约阶段出现不规范操作,从而引起纠纷。有的用人单位以“签过就业协议就行”为由,逃避签订劳动合同,不明确双方的各种权利义务,侵犯了劳动者的诸多权益;有的毕业生也不提醒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 “跳槽”行为将不受用人单位约束,也损害了企业的利益。

  • 劳动合同上的工伤事故免责条款法律效力如何
    日期:2012-03-26 点击:756次

    劳动合同上的工伤事故免责条款法律效力如何 如果用人单位逃避上述法定责任,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伤概不负责”条款的,该“工伤概不负责”条款将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该“工伤概不负责”条款订立时起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法律约束力,劳动者有权拒绝。

  • 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日期:2012-03-18 点击:351次

    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终止伤残程度为1-6级的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不过,伤残程度为5或6级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日期:2012-03-18 点击:195次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合同无效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日期:2012-03-17 点击:352次

    劳动合同无效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 公司名称变更原劳动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日期:2012-03-15 点击:1032次

    公司名称变更原劳动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仲裁委员会这样的裁决是正确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意思协商一致的结果,其上记载的内容既包括双方的权利,也包括双方的义务。合同一方主体变更了,就意味着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发生了转移。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权利义务发生转移的,须经另一方当事人同意。本案中,劳动合同一方主体A公司变更为B公司,但原先A公司与小刘间的劳动合同并没有进行任何变更,因此,A公司与小刘间的劳动合同对于B公司而言并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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