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动工伤赔偿律师网工伤认定栏:工伤认定申请书,工伤认定流程的说明,申请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办法,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申请部门,申请机构等,工伤认定的法律法规根据,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委托聘请律师代为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不按程序判决撤销重新认定,工伤认定过程中发生劳动关系争议的处理时间,职工因工负伤痊愈后旧伤复发是否仍按因工受伤处理等。
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过失犯罪不影响工伤认定
突发疾病回家休息死亡不是工伤,但回宿舍休息死亡是工伤突发疾病死亡不是真正的工伤,这是为进一步保护劳动者权益、分担风险而把特定情况下的疾病划入了视同工伤的范畴。因此,现实中对于视同工伤的处理问题,应当从严把握。为此人社部明确“虽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发病或者自感不适,但未送医院抢救而是回家休息,48小时内死亡的,不应视同工伤。”
责任自负的约定不影响工伤认定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指出责任自负的约定不影响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是一种政府行为,由国家授权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具有强制性,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的近亲属为对象,用人单位必须参保。本案中公司与劳动者协议中的“意外自行负责”的约定,与《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本意相悖,法院通过否定的裁判结果,彰显了司法对劳动者权益的有力保障。
职工工作过程中违规操作受伤,不影响认定工伤一是明确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违规操作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二是明确自残需要有蓄意伤害本人身体的主观故意。对于本案职工的违规操作,用人单位主张其是自残行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自残或者自杀不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不必然影响工伤认定本案是一起人民法院着力保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典型案例。随着我国劳动力出现老龄化现象,达到退休年龄的“银发族”劳动者再就业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一方面,本案根据工伤法律法规,明确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不必然影响工伤认定,有力保障了超龄进城务工农民的工伤保险权益,发挥了司法裁判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指引示范作用。
工作期间因与同事个人纠纷致伤,不认定为工伤本案处理重点主要在于对“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理解。此条款是指职工主动履职的“作为行为”引起了他人的暴力行为。但本案是职工个人纠纷所致,不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因此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工伤认定,不能将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任何暴力伤害都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受理本案提示用人单位及劳动者今后应当及时申请工伤、避免工伤权益受损。工伤认定是依申请行政行为,“法律不保护权利之上的睡眠者”。《工伤认定办法》第七条明确将申请时限作为工伤认定申请受理条件之一。超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不予受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国务院法制办有关答复中认为可认定工伤的3种情形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安徽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适用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复函[2008]375号)认为:职工李某从单位宿舍至其父母家的情形,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在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
人社部意见认为可认定工伤的2种情形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认定工伤的4种情形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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