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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离婚律师财产分割专栏: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共同债务,彩礼返还,婚前财产、婚内财产如何认定,离婚分割公司股权问题,婚后个人财产认定,共同债务怎么偿还,离婚彩礼返还,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怎么分割,婚内父母的赠与财产怎么分割,婚内一方继承的财产如何分割,婚内财产投保保险单如何分割,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及离婚一方隐匿转移财产时该怎样应对等。

  • 夫妻一方死亡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日期:2017-11-14 点击:494次

    夫妻一方死亡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婚前一方个人所有的住房在婚后仍然归其个人所有还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该房屋的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
    日期:2017-11-14 点击:259次

    婚前一方个人所有的住房在婚后仍然归其个人所有还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该房屋的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其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处的孳息通常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依照物的自然性质而产生的收益物,如鸡蛋;》》法定孳息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产生的收益物,如利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然增值的发生是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所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否对该财产进行管理或经营等人为因素无关。

  • 妻子母亲病重住院急需疗费,丈夫拒绝支付,妻子能否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日期:2017-11-14 点击:305次

    妻子母亲病重住院急需疗费,丈夫拒绝支付,妻子能否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第九十九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离婚诉讼中另一方有无权
    日期:2017-11-13 点击:312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离婚诉讼中另一方有无权利要求予以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所得财产应当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款所规定的“继承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应当予以分割;如果因继承权所应得财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如果夫妻一方在分割遗产时明确表示放弃遗产继承,另一方则无权干涉。

  • 婚姻无过错方如何请求损害赔偿
    日期:2017-11-13 点击:182次

    婚姻无过错方如何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条的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过错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 离婚案件中如何分割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日期:2017-11-13 点击:262次

    离婚案件中如何分割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法院在处理该类案件时,应尽量争取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按市价分配有困难,法院可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待判决生效后,具体的操作问题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对于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票或股份,人民法院不宜分割处理,可告知当事人在符合转让条件后,再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进行分割。

  •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如何分割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
    日期:2017-11-12 点击:255次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如何分割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 离婚案件中分割共同财产时,涉及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应如何处理
    日期:2017-11-12 点击:246次

    离婚案件中分割共同财产时,涉及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应如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日期:2017-11-12 点击:279次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可带来财产性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从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方便管理的原则出发。

  • 夫妻一方所在单位发放的买断工龄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日期:2017-11-12 点击:191次

    夫妻一方所在单位发放的买断工龄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买断工龄款应参照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处理,即买断工龄款项按照具体年限均分得出平均值(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一方参加工作的实际年龄的差额),以夫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既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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