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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子女抚养栏目:子女抚养,监护权,姓名权,探望权;离婚律师团队针对子女抚养纠纷提供下列咨询服务: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用如何分担,离婚子女抚养费变更的情况,如何争回孩子抚养权,探望权受侵害的法律救济,隔代探望的法律问题,离异后对养子女的抚养纠纷,离异后擅自改孩子姓氏即姓名权的法律救济,离异后再婚生子,子女的继承权问题等有关子女抚养法律纠纷的问题。

  • 声称“假离婚”,拒付抚养费!法院是这样判的
    日期:2022-12-07 点击:145次

    声称“假离婚”,拒付抚养费!法院是这样判的法院审理后认为,离婚协议系王某、李某真实意思表示,双方约定的抚养费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并未超过合理金额。且王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经济状况明显恶化或其劳动能力明显降低等特定情形,王某应恪守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据此判决王某仍按照3000元每月给付抚养费。

  • 倾心调解抚养费纠纷案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日期:2022-12-06 点击:146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团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活动。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纠纷关系到其切身利益,本案由检察院支持起诉,敦促被告尽早履行抚养义务,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 全职带娃没有工作,也不能剥夺女方抚养权
    日期:2022-12-05 点击:144次

    全职带娃没有工作,也不能剥夺女方抚养权随着对家庭教育的重视,一些女性婚后选择放弃工作,全职带娃。然而婚姻破裂时,男方常以女方没有收入来源为由,意图剥夺女方的抚养权。对此,法官回应:依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不能让女方的无形付出成为男方争夺抚养权的托辞。

  • 诸某与顾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
    日期:2022-12-04 点击:146次

    诸某与顾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父母离异后分居异地时孩子的抚养与探望在客观上更难有效执行。本案审理中,法院依照《民法典》最新规定,充分听取考虑和尊重适龄未成年人真实意愿,摒弃旧有判决思维,以共同抚养、共尽义务、共担成本的双方共同抚养的调解方案让未成年人在父母双方爱护、教育与监管之下健康成长,有助于更好地维系亲情,实现法律赋予双方的权利义务,为解决社会新发展中异地抚养新问题提供了首都少年司法智慧方案。

  • 三孩家庭离婚,孩子抚养权应该如何分配?
    日期:2022-12-04 点击:114次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由于每个家庭情况不一样,《民法典》确立了抚养争议的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在审理涉及子女抚养权纠纷中,根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子女的原则综合考量由哪方抚养孩子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能够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对于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根据子女的成熟情况和理解力,尊重子女的意愿。同时,还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综合考量子女的意愿与其利益是否相符,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作为最高原则来决定是否要遵从子女的意愿。

  • 轮流抚养巧解纷 陪伴孩子共成长
    日期:2022-12-03 点击:117次

    轮流抚养巧解纷 陪伴孩子共成长父母婚姻关系的破裂,往往会给子女造成最直接的伤害,即使夫妻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血浓于水的亲情也是割舍不断的。如何尽最大努力,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出发作出裁判,体现着法官的审判智慧。近日,常熟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在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中首试轮流抚养,最大限度实现父母双方共同呵护孩子健康快乐成长的目的。

  • 父母分居期间,孩子可否要求支付“婚内抚养费”
    日期:2022-12-02 点击:84次

    父母分居期间,孩子可否要求支付“婚内抚养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是无条件的、强制性的义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未成年子女可以起诉索要抚养费,但并不是无条件无理由的索要,更不应当作为离婚前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手段。孩子不是婚姻的试金石,不论婚姻状况如何,父母都应当合力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归根到底是源于家庭矛盾,但解决问题需要理性,切莫让孩子成为父母解决问题道路上的牺牲品。

  • 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离婚时能否要求抚养继子女
    日期:2022-12-02 点击:74次

    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离婚时能否要求抚养继子女《民法典》第1072条第二款的规定,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关系,与父母子女关系相同。虽然,未成年子女因亲生父母再婚,与亲生父母再婚的配偶之间形成有抚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该关系不因亲生父母与再婚配偶离婚而自然解除;但是,男女双方离婚时,在作为子女生父母的一方要求抚养子女的情况下,应当判决子女由生父母一方抚养,而不宜判决由继父母一方抚养。

  • 探望权可以留宿孩子吗
    日期:2022-12-01 点击:141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探望权不仅仅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更是为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而设立的一项权利。本案原告要求每半个月将婚生子接回家中探望并共同生活一天,该诉请不影响婚生子学习、生活,且有利于增进原告与婚生子之间的父子亲情,被告作为直接抚养婚生子的一方,应当积极配合原告探望婚生子。

  • 享有抚养权不等于免付抚养费
    日期:2022-11-30 点击:88次

    享有抚养权不等于免付抚养费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当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小张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满18周岁,不再属于未成年人,与谁一起生活属其自身的意愿及选择,对于成年子女,不再涉及抚养权的确定。对于小张回到张某身边后每月的抚养费,因当时小张的抚养权仍属于俞某,即使俞某确未履行抚养小张的义务,依法应由小张向俞某主张抚养费的支付。张某要求变更小张的抚养权,由俞某自2020年10月1日起每月承担小张抚养费1000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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