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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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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案中原告对抵押物能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日期:2017-10-25 点击:357次

    本案中原告对抵押物能否享有优先受偿权物权法和担保法相比,前者是新法,后者是旧法,且前者法律位阶优于后者,应优先适用物权法的规定。涉案的抵押物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抵押合同无效,原告对抵押财产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依法应驳回原告的此项诉讼请求。

  • 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的裁判规则
    日期:2017-10-11 点击:202次

    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的裁判规则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对于自然人之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虽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这样规定一方面基于《合同法》的规定,另一方面是因为公民之间的借贷起着互通有无的作用,它能够方便公民生产生活,促进邻里和睦安宁,形成互帮互助、友好相处的和谐氛围。

  • 证明力不足借贷关系是否成立
    日期:2017-10-10 点击:179次

    证明力不足借贷关系是否成立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 大额汇款却没有借条,能否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日期:2017-10-09 点击:197次

    大额汇款却没有借条,能否认定借贷关系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 法院依何裁定企业间借贷合同效力
    日期:2017-09-15 点击:194次

    法院依何裁定企业间借贷合同效力在企业间实际的借贷法律关系中,作为中间方的托盘企业并非出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借款,而是为了转贷牟利,故借贷合同亦应认定为无效。借款合同无效后,借款人应向贷款人返还借款的本金和利息。因贷款人对合同的无效也存在过错,人民法院可以相应减轻借款人返还的利息金额。

  • 只有转账凭证能否判定为民间借贷
    日期:2017-09-12 点击:175次

    只有转账凭证能否判定为民间借贷此类案件的审理最重要的是证明责任的分配。笔者建议鉴于借贷法律关系的基础事实由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共同构成,先由原告通过其他证据对借贷合意进行举证。若被告主张为其他法律关系或者否认借贷关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再由被告对其主张的法律关系或者不是借贷关系进行举证。根据双方举证过程在法官心证中逐渐形成的倾向于一方的内心确认,从而最终作出裁判。

  • 双方互负同种债务是否必然抵销
    日期:2017-09-10 点击:219次

    双方互负同种债务是否必然抵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提出抵销权的异议人熊某享有的债权实质上与其他债权人一样,均为普通债权,不具有独享性和优先性,债务的清偿也应当按比例分配。 

  • 也谈《公司经理在借条上签名是否与公司构成共同借款人》
    日期:2017-09-07 点击:220次

    也谈《公司经理在借条上签名是否与公司构成共同借款人》从借条的内容上来看,约定了该借款用于公司资金周转,借款人处有公司总经理杨某签字并加盖了公司公章,借条右下方有公司财务人员林某作为见证人签字。因此,原告有理由相信公司总经理杨某有权代表公司借款,至于公司章程规定以公司名义借款需经董事会同意的内容属于内部约定,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 约定逾期利息但未约定借款利息该如何处理
    日期:2017-09-04 点击:283次

    约定逾期利息但未约定借款利息该如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约定利息按银行四倍计算是否属于利息约定不明
    日期:2017-08-31 点击:335次

    约定利息按银行四倍计算是否属于利息约定不明对于利息的支付问题,虽然在借条上未明确写明是按银行存款利息还是银行贷款利息计算。但是,作为法律人众所周知的事实的是,在2015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前,涉及民间借贷的利息问题,因当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借贷案件的若干问题意见》所保护的利息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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