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陈某某与李某甲离婚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原告陈某某与被告李某甲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0月23日予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代理审判员刘秀丽独任审判,于2015年11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彭虹、林熹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李某甲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分居满两年,会自动离婚吗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四)项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情形,即使符合该种情形夫妻双方也需要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到法院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分居两年作为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才能认定为感情破裂,且当事人必须对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承担举证责任。
未在一起生活的夫妻债务如何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依照该法条规定,不能认为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外所负债务均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只有当该债务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时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外孙女能否继承外祖父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
张×诉孟×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导致婚后感情急剧恶化,被告无端怀疑原告有外遇,限制原告活动自由,还多次在家里及公共场合打骂原告。另外原告患有糖尿病,亦与被告无正常夫妻生活。现原告终日生活在不幸婚姻的痛苦之中,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郭某诉张某某离婚纠纷民事判决书原告郭某与被告张某某为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李波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郭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张志良与被告张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王英哲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分红型人寿保险离婚时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从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可以看出,是否分割主要看购买保险的钱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还是婚前个人无形财产的收入。如果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应列入夫妻共同投资的财产。
关于婚约彩礼那些事我国的婚姻法没有婚约彩礼方面的规定,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有关于婚约彩礼的规定,《 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出轨行为,请求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夫妻互相忠实,不仅是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对婚姻不忠实,是难以容忍的不诚信,它不仅破坏了夫妻关系,拆散了家庭,也伤及无辜的子女,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因此,在离婚后发现被告的婚姻存续期间的出轨行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以彰显法律的公正和道德力量。
非因欺诈性抚养关系不得要求赔偿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的问题。应分两种情形考虑:一是女方隐瞒真实情况,男方受欺骗而抚养非亲生子女,有人称之为“欺诈性的抚养关系”;二是男方知道真实情况并自愿与女方抚养非亲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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