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合同律师团队违约损害赔偿专栏:北京合同律师,合同纠纷律师代理,房产律师诉讼,北京房产纠纷律师,房产律师咨询,北京房产律师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纠纷律师咨询,房屋买卖律师咨询,房产纠纷律师,房产纠纷法律咨询,二手房律师咨询,二手房纠纷律师,二手房买卖律师,房产律师在线咨询,房产交易律师咨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二手房买卖律师,工程承包违约责任,物业管理纠纷律师,加工承揽违约损害赔偿,服务合同纠纷律师代理,违约金违约责任承担等。
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构成预期违约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预期违约作为违约行为的形态之一,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应当仔细准确制作图纸,规范施工,避免出现违约情形。购房者买房时,要注意及时关注开发商履行约定的情况,正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开发商不能通过制式合同无偿使用小区业主共有的屋面、外墙面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享有共同使用、共同管理的权利。开发商提供给业主的制式《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小区的屋面和外墙面归开发商使用,限制业主的主要权利,且未履行采取合理方式提请业主注意该格式条款和说明的义务的,符合关于格式条款的相关规定,应认定为无效条款。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享有共同使用、共同管理的权利。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关于处置抵押房屋时抵押人拒不迁离的违约责任认定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当需要处置抵押物偿还所担保的债务时,抵押人应及时迁离,否则需向抵押权人支付违约金,该约定扩大了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属于当事人对担保责任的承担约定专门的违约责任,担保人主张仅在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以及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应予支持。
农村房屋买卖,为何一般认定无效虽然一般情况下,合同会无效,但是无效的后果处理起来往往非常复杂。一方面,即便确认合同无效,房屋不是想腾就能腾的。法院需要综合考虑院落使用情况、房屋建设情况尤其是合同无效的过错,对损失进行评估确认,对责任进行分担。而不管是为人处世,还是法律规定,有违诚实信用都是大忌。因此,卖方将对合同无效的损失承担大部分责任。另一方面,一旦涉及搬迁腾退,有买卖纠纷的宅院,搬迁腾退程序往往受阻。
报考消防工程师,“不过全退”要怎样约定才算有效现实生活中,部分培训机构打出“考试包过、不过全退”的广告语来招揽学员。但当学员因考试不过申请退费时,培训机构又以双方协议中没有“不过全退”的约定拖延或拒绝退款。口头承诺不可轻信,“白纸黑字”定要牢记。消费者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应认真阅读该培训机构提供的书面协议,特别是有关退费的情形,是否明确写明若考试不通过,则全额退费。若培训机构声称“先交钱后签协议”,则要提高警惕,以免日后维权陷入被动。
“线下面授改线上”,培训机构单方变更授课模式怎么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当事人订立的线下培训合同,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不能进行线下培训,能够通过线上培训、变更培训期限等方式实现合同目的,接受培训方请求解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请求通过线上培训、变更培训期限、调整培训费用等方式继续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合同。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不能进行线下培训,通过线上培训方式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者案件实际情况表明不宜进行线上培训,接受培训方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培训合同解除后,已经预交的培训费,应当根据接受培训的课时等情况全部或者部分予以返还。
商家更换服务地点,储值卡的余额能退吗,退多少按照日常交易习惯,在预存服务费的情况下,商家一般会给予消费者一定的价格优惠。而价格优惠系建立在双方对价格协商基础上达成的一致意见,故在退还未消费款项时,应以双方协商一致的交易价格为基础进行核算。而不应以商家所谓的店面单次消费价格核算已消费金额。消费者因其预付行为获得了一定的折扣,经营者也基于消费者后期将与其实际建立服务合同关系的合理预期,支出一定的人力、物力成本。因此消费者在单方解除合同时,可能会造成经营者预期利益的损失,如经营者不存在违约行为,消费者仅是基于其消费选择权和对储值余额的所有权要求退款时,还应当考虑消费者因此产生的折扣获益以及经营者因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实践中“过桥贷”涉及的法律关系有哪些实践中,“过桥贷”的主要问题是,借款人用高息借来相应款项并偿还旧贷后,银行事后不放贷,从而使借款人陷入困境。而在借款人向法院起诉时,由于借款人与银行之间往往都是“君子协定”,很少有书面证据,因此,借款人在诉讼中面临着证明困难,借款人难以证明银行有发放新贷的义务。对于这一问题,我们认为,如果借款人有证据证明银行对“过桥贷”的相关事实是明知的,意味着银行有签订新的借款合同的义务,银行拒不发放贷款的,借款人可以以违约为由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鉴于借款人与银行之间未就此签订书面合同,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借助双方的陈述以及其他相关证据作出综合认定,不能仅以借款人未能提供书面证据为由而认定事实不存在。
法定代表人于醉酒之际,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民法典》不再单独规定“乘人之危”,而是将“乘人之危”与“显失公平”共同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中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事审判实务之民间借贷问答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除了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逾期利息、违约金等请求外,还可能一并主张借款合同约定的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用等。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对民间借贷逾期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并存时如何处理进行了明确,也即该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 京ICP备120005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