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合同纠纷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合同律师团队违约损害赔偿专栏:北京合同律师,合同纠纷律师代理,房产律师诉讼,北京房产纠纷律师,房产律师咨询,北京房产律师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纠纷律师咨询,房屋买卖律师咨询,房产纠纷律师,房产纠纷法律咨询,二手房律师咨询,二手房纠纷律师,二手房买卖律师,房产律师在线咨询,房产交易律师咨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二手房买卖律师,工程承包违约责任,物业管理纠纷律师,加工承揽违约损害赔偿,服务合同纠纷律师代理,违约金违约责任承担等。

  • 业主封闭阳台行为的性质和合理范围如何确定
    日期:2015-01-13 点击:420次

    业主封闭阳台行为的性质和合理范围如何确定物业公司以事先拟订的格式条款,排除各业主对阳台的专有支配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该条款无效。物业公司作为受全体业主委托的管理人,应当从符合多数业主意愿的原则出发与业主协商确定封闭阳台的材料和方式等。在相关物业管理协议达成之前,对于本案裴蕾封闭阳台的行为是否适当由法院进行审查。

  • 投保人故意或纵容行为所致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免除责任
    日期:2015-01-13 点击:453次

    投保人故意或纵容行为所致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免除责任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否则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履行上述义务,保险人未提出上述两项要求的,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出现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能拒绝赔偿。

  • 合同中的交易条款约定不明时应如何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日期:2015-01-13 点击:1121次

    合同中的交易条款约定不明时应如何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本案为合同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合同纠纷案件中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应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本案原、被告对婚宴服务合同的履行问题产生争议,原告作为“白灼基围虾”菜肴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对其选用的虾的种类、重量、进货价格、进货渠道等事实承担证明责任,但原告在本案中并未就此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故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 未约定履行方式的口头农业承包合同应以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方式履行
    日期:2015-01-13 点击:212次

    未约定履行方式的口头农业承包合同应以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方式履行密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二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改变机动地的用途,属于违约行为,其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对由此造成的后果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故对原告恢复土地原貌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被告郑善来、郑善普关于此承包地内允许植树的辩解,没有事实依据,本院不予采信。

  • 非车主本人在宾馆住宿期间其车辆丢失后,其是否有权起诉要求宾馆承担赔偿责任
    日期:2015-01-12 点击:322次

    非车主本人在宾馆住宿期间其车辆丢失后,其是否有权起诉要求宾馆承担赔偿责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罗云鹏驾驶车辆至鹭江宾馆处住宿,双方存在合同关系。该合同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系有效的旅店服务合同。同时,依旅店服务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鹭江宾馆作为提供服务方对旅客的财产负有保管义务。故双方之间除成立旅店服务合同外尚成立保管合同,前者为主合同,后者为从合同。

  • 泸州市纳溪区龙车乡人民政府与罗某砖厂承包合同纠纷案
    日期:2015-01-12 点击:255次

    泸州市纳溪区龙车乡人民政府与罗某砖厂承包合同纠纷案车乡政府与罗永昌签订的《龙车页岩砖厂承包经营合同》合法有效,并已实际履行。罗永昌在承包经营期间未按期给付承包费并欠材料费28697.90元,应当及时清偿。龙车乡政府要求从欠款之日起给付资金利息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罗永昌在承包经营期间在砖厂所修建的烘房、凉棚,简易厂房及通风机等设施,确因砖厂生产经营所需,应视为砖厂的添附物,应当随主物一并使用才不损害其价值,因此,罗永昌提出添附物应予折抵补偿的请求,原审判决予以确认。

  •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如何判断售楼广告的性质
    日期:2015-01-12 点击:213次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如何判断售楼广告的性质广告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发布的,法律上一般把它作为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中将宣传广告的性质确定为要约是一种重大突破,但构成要约的宣传广告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不能一概将所有售楼广告均划入要约之列。

  • 保险合同中特别约定和免除条款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日期:2015-01-12 点击:1594次

    保险合同中特别约定和免除条款的生效条件是什么保险人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就特别条款作出能够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责任免除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说明。

  • 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的法定要件问题探析
    日期:2015-01-12 点击:230次

    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的法定要件问题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其他法定有效要件虽有争议,但对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取得作为认定预售合同效力的衡量要件是审判共识。本案中,洪春南起诉时,信达公司仍未取得讼争房产的预售许可证,是认定本案讼争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的首要依据。

  • 如何认定房屋买卖活动中“阴阳合同”的效力
    日期:2015-01-12 点击:286次

    如何认定房屋买卖活动中“阴阳合同”的效力本案中,二手房交易的买卖双方在签订第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后,出于少交税款的目的,又签订了一份约定房价较低的合同。由于第二份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该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故该合同应为无效。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