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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律师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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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纠纷中出借人主张大额现金交付的认定
    日期:2016-09-19 点击:180次

    民间借贷纠纷中出借人主张大额现金交付的认定民间借贷是实践性合同,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须同时具备当事人之间存在借贷合意,且贷款人实际出借款项两个要件。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 应收账款质押未通知次债务人是否对其有效
    日期:2016-09-19 点击:231次

    应收账款质押未通知次债务人是否对其有效而应收账款质押即出质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其对次债务人(被收款人)的应收账款书面约定出质给质权人并经信贷征信机构登记,应收账款的债权人不履行到期债务,质权人有权就该应收账款优先受偿。故应收账款质押只是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在该应收账款上设立了担保物权,本质上属于一种物权,其设立时并不发生债权的转让,仅是在应收账款的债权人无力偿还其与质权人之间的到期债务时才发生担保法律后果。

  • 民间借贷纠纷中虚假陈述的认定及责任承担
    日期:2016-09-19 点击:199次

    民间借贷纠纷中虚假陈述的认定及责任承担实践中对于怎样认定当事人可能存在虚假陈述可以从“有无客观证据证明其陈述虚假以及其自身陈述前后有无矛盾”入手。结合本案来看,对于原告虚假陈述的认定,主要抓住了庭审中原告对被告两次还款的辩解陈述中无相关证据予以佐证且陈述前后矛盾,此外,被告又可以提供相互印证的证据予以证明还款主张,所以可以认定本案原告存在虚假陈述

  • 合同约定了解除条件就一定能解除吗
    日期:2016-09-19 点击:334次

    合同约定了解除条件就一定能解除吗《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已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 本案原告对抵押物能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日期:2016-09-18 点击:216次

    本案原告对抵押物能否享有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抵押权是一种变价受偿权,抵押财产未经折价或者变价,就预先约定抵押财产转移于抵押权人所有,违反了抵押权的价值属权性,因而该约定无效。

  • 公益性组织放贷取息合同是否必然无效
    日期:2016-09-18 点击:361次

    公益性组织放贷取息合同是否必然无效《借贷合同》违背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属无效。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这一兜底条款可以认为是对无效合同标准的高度概括,是判断一个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定标准。“法不设责即豁免”。对于一份已经成立的合同,只要合同中不存在阻却合法有效的法定事由,该合同就应依法认定为有效。

  • 犯罪行为与合同行为重合会导致合同无效吗
    日期:2016-09-13 点击:292次

    犯罪行为与合同行为重合会导致合同无效吗从当前对民刑交叉或刑民交叉案件的界定范围来看,其所涉案件类型较为广泛,除了犯罪行为与合同行为相互重合的案件外,还包括犯罪行为与合同行为存在牵连的案件,这些案件中的合同并不都因犯罪行为的存在而无效。

  • 信托贷款存在的法律风险
    日期:2016-09-13 点击:331次

    信托贷款存在的法律风险信托贷款与委托贷款不同,委托贷款的对象和用途由委托人指定,而信托贷款的对象和用途由信托机构自行选定。相对委托贷款,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的处理贷款的享有自主的权利,委托人不得干预,这意味着,如果信托机构没有充分防范风险,可能会给委托人带来利益的损失

  • 委托贷款中借款人的法律风险
    日期:2016-09-13 点击:394次

    委托贷款中借款人的法律风险(1)贷款人不能按期发放贷款或提前收贷的风险。根据借款合同,贷款人如果不能按期放贷或提前收贷都将对借款人造成一定的损失,因此款人在借款合同中因明确约定此项违约的责任。(2)商业秘密被泄露的风险。由于贷款人能够掌握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等情况。借款人应妥善管理可能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资料,并应约定泄密的法律责任。

  • 委托贷款中委托人存在的法律风险
    日期:2016-09-13 点击:273次

    委托贷款中委托人存在的法律风险、借贷人的信用风险。如果借款是信用借款,那么事先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就显得十分重要。没有担保的风险。为降低风险,委托人最好发放信用贷款,而应采取一定的担保措施。没有担保的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时债权将面临无法清偿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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