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环境侵权事故造成水产生物渔业资源损失的计算方法,因环境侵权事故造成水产生物渔业资源损失的,确定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的数额,应采用下列计算方法:围捕统计法。适用于以鱼、虾、蟹、贝等养殖品种为主的湖泊、水库、外荡及内陆水域,其环境侵权事故水域面积在万亩以下。水产生物单位面积平均死亡量×环境侵权事故水域总面积+群众捕捞的死亡量==事故水域总死亡量。
环境侵权造成动植物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动植物具体实物损害或灭失;动植物长大或成熟后预期可以获得的经济利益;动植物养殖中,发生的工资、饲料、防病、房租、管理等所有直接支出的费用;消除环境侵权危害,清理、治理环境而实际支出的费用; 动植物养殖中,因环境侵权损害,致使受害人与他人签订的购销合同不能履行,而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因调查环境侵权损害事实而实际发生的各种鉴定、检测及检验、经济损失评估等费用等
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范围包括因环境侵权造成的财产的直接减少或者灭失;因环境侵权损害人体健康而发生受害人的医疗、护理、交通、营养、误工费等费用;因环境侵权损害致人死亡而发生的医疗、护理、交通、营养、丧葬、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环境侵权损害的调查费用,包恬环境监测、技术鉴定、损失评估、调查取证等费用;受害人为消除环境侵权危害而实际支出的费用等
鉴于环境污染损害具有不平等性、价值性、不明确性、缓慢性等特征,因而环境侵权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要件:存在环境侵害行为;存在环境损害后果;环境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没有过错,但因其行为造成环境损害的,行为人有责任排除环境侵权危害,并应赔偿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各类损失。
环境侵权诉讼中,被告(致害人)及其代理律师应调查收集证明环境侵权与侵权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证明被告(致害人)并不排放能够造成原告(受害人)损害的侵权物,包括企业生产记录、排污申报、环境监测报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记录或者企业生产事故排放记录,以及证明被告(致害人)排放的侵权物不能到达环境损害地点;
环境侵权诉讼中,原告(受害人)及其代理律师应注意调查收集以下证据:证明环境侵权事实客观存在的证据。包括污染源的环境监测报告、排污申报表、企业生产记录、环保设施运行记录、环境侵权事故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环境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材料、环境侵权及其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有关录像、录音、相片等。
因环境侵权受到损害的当事人提起环境侵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环境侵权致害人;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环境损害的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或专门管辖。
环境侵权诉讼的种类,停止环境侵害之诉。排除环境妨害之诉。消除环境侵权危险之诉。恢复环境原状之诉。环境侵权损害赔偿之诉。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法律适用,《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的责任是一种补偿责任,这与其他条文规定的损害赔偿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责任。在侵权行为法中,损害的补偿与赔偿是两个不同的范畴,补偿是对损失进行的填补,但没有强调填补的程度;赔偿虽然也是对损失的填补,但在填补的程度上有相应的要求,这就是对全部损失的填补。因此,在损害赔偿的责任中,补偿可以是对全部损失的补偿,也可以是对部分损失的补偿;而赔偿必然是对全部损失的补偿。严格说来,《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的责任不是一种损害赔偿的责任。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立法规定,《民法通则》第126条。该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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