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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专栏简介

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 购买用作生产资料的商品能否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
    日期:2015-12-26 点击:476次

    购买用作生产资料的商品能否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即消费者应当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消费者是商品和服务的最终使用者,这也是其区别于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最本质特征。

  • 责任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的认定
    日期:2015-12-26 点击:286次

    责任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的认定实际赔偿说符合保险法的赔偿填补原则及符合诉讼时效的立法本意。根据赔偿填补原则,只有被保险人因自己的过错给第三人造成损失,致使自己的财产实际减少时,保险人才负责赔偿填补此项损失。在被保险人对受害人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即使得到生效判决确认后,如果受害人在执行中放弃了自己的民事权利或超过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使得被保险人并未向受害人实际履行赔偿责任时,若允许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则无异于让被保险人未受损即获益

  • 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再次受伤的可能性分析
    日期:2015-12-26 点击:196次

    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再次受伤的可能性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的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

  • 不明原因的意外死亡不能推定为非意外伤害死亡
    日期:2015-12-26 点击:544次

    不明原因的意外死亡不能推定为非意外伤害死亡在保险人未尽说明义务、相关概念术语与投保人产生争议的情况下,应作对保险人不利的解释。实践中,绝大多数保险合同为格式合同,存在大量投保人和其他不具有保险专业知识的群体所无法充分理解的保险术语和概念。对此,保险法赋予保险人严格的说明义务。

  • 为卸高温沥青驶离现场 是否构成逃逸
    日期:2015-12-26 点击:281次

    为卸高温沥青驶离现场 是否构成逃逸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之规定,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已尽明确说明义务,该免责条款未发生法律效力,故保险公司应当赔偿。

  • 对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作宽泛理解
    日期:2015-12-26 点击:279次

    对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作宽泛理解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对本案中准确把握《工伤保险条例》的裁判要旨具有指导意义。该《规定》第四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况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 车辆未检验发生交通事故商业险保险人可免责
    日期:2015-12-25 点击:149次

    车辆未检验发生交通事故商业险保险人可免责保险合同明确约定的被保险车辆损失保险责任免除条款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该责任免除条款明确规定了被保险车辆未按规定进行检验,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事务所同意上述条款并签字盖章,表示双方已就此达成共识。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车辆未按规定进行检验,属于约定的保险责任免除情形,故保险公司无需赔付。

  • 非全日制员工欲辞职,公司不得无故扣钱
    日期:2015-12-25 点击:530次

    非全日制员工欲辞职,公司不得无故扣钱无论员工属于哪一种用工形式,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报酬,若劳动者有违法行为,也只能依法要求劳动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以该广告公司因为小于的辞职而要扣发他的工资是一种违法行为,小于完全可以主张要回自己的劳动报酬。

  • 隐瞒真名入职会让劳动合同无效吗
    日期:2015-12-24 点击:588次

    隐瞒真名入职会让劳动合同无效吗《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陈述时,劳动者有如实说明的义务,但了解的情况仅限于与劳动合同直接有关的基本情况,如知识技能、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及部分与工作有关的劳动者个人情况。

  • 淘宝卖家承诺“假一罚十”有效吗
    日期:2015-12-24 点击:847次

    淘宝卖家承诺“假一罚十”有效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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