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单位能否在我治疗工伤期间扣发我的工资福利根据2010年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您因负工伤,住院治疗和停工休息了三个月,这段时间属于停工留薪期,该商场仅仅付给您最低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应当按照您受伤前的全勤工资数额发给您工资,并支付给您相应的福利待遇。
即使协商一致工资也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以双方协商同意、劳动合同约定为由,所发放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且不及时给您调整工资,是对您合法权益的损害,公司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如果逾期不支付您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我工伤公司却以旷工为由将我开除我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吗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标准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职工退休后重新就业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该规定说明你退休后到广西某有限公司上班只属于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不能成立,所以上班途中所受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书是正确的。
从学校宿舍上下铺跌落是否可以请求学校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另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应当视为学校等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的法定职责。
雇员施工中突发疾病死亡雇主是否担责王某与刘某虽形成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但王某系在午饭休息之后施工半小时左右发生脑出血并破入脑室疾病经治疗无效死亡的,其并非因劳务受到损害,导致王某死亡的原因是其自身健康状况所致,王某的死亡与施工行为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刘某对王某的死亡不存在过错,不应对王某的亲属承担赔偿责任。
自驾游搭乘朋友的风险问题搭乘他人同行,即便是车主(驾驶者)出于好心让人无偿搭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同车人伤亡和其它损害的,在公安局交警部门判定本车的责任范围内,驾驶者仍然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鉴于搭乘人大多为车主好友、亲戚、同事等,考虑善良风俗原则,一般会适当减轻驾驶者的赔偿责任
司机上车卸货意外死亡能否得到相应保险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因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因此该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不能获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理赔。
将汽车借他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本人是否要承担责任呢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非医保用药是否属于交通事故赔偿的医疗费范围按照法律的规定,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的,侵权诉讼中的赔偿请求就应当得到理赔。非医保用药属于国家机关处理相应新农村医疗合作保险的调整范围,属于国家政策的实施问题。在实际情况中,非医保用药是用于治疗交通事故的病情,属于医疗费的合理范畴,应当作为交通事故赔偿的医疗费项目。就是说,非医保报销制度和民事侵权赔偿是有一定差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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