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认定工伤吗工伤认定的“上下班途中”是指: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途中。被有关部门认定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条链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 (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
确认劳动关系是劳动者维权的第一步。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的场合,确认劳动关系一般没有争议。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往往成为核心争议。
工伤赔偿和解协议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乙方完全清楚、了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确定伤残程度并获得相应赔偿,但乙方因自身原因不予鉴定。乙方知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乙方可获得的赔偿数额有可能高于和解款,但乙方自愿放弃差额部分款项并同意甲方支付的和解款作为甲方应付给乙方的最终、全部款项。
购买交强险是每位车主的应尽之责,购买部分商业险也是多数车主的选择,因此一个事故触发两个险种的赔付问题也是屡见不鲜。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人身损害赔偿问题,首先应当明确各方责任划分,之后当事人应当积极与交强险保险公司沟通,再与商业险公司协商赔付问题,不足部分最后找案涉车主或者司机处理。
劳动合同无效后的处理如何理解无效劳动合同并处理?《人民司法》2021年第7期刊登了最高人民法院郑学林(民一庭庭长)、刘敏、于蒙、危浪平撰写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几个重点问题的理解与适用》一文,以“关于劳动合同无效的处理”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工资”就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就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工资”收入。在明确工资和劳动报酬这两个概念的基础上,结合劳动法的规定,可以得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就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正常提供劳动的情况下,从用人单位取得的全部工资收入或者说全部劳动报酬。
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在线上平台购买二手车,逐渐成为了很多人的选择,但该行为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作为消费者,如何擦亮眼睛、规避风险?万一买到了重大事故车,如何及时止损、有效维权?CCTV13《新闻直播间》播出了一起关于线上二手车交易的真实案例。
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赔偿后无权主张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金车上人员责任险的责任基础是侵权赔偿责任而非工伤赔偿责任,基于工伤保险的强制性属性,车上人员责任险并不能代替工伤保险,进而分散用工风险。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赔偿后依据车上人员责任险主张保险金,人民法院不应支持。
相邻关系消失后,原有的必经过道的通行者,是否还有权使用被告崔某与原告孙某系相邻关系时,被告崔某对案涉过道享有通行的权利,原告孙某负有提供必要便利的义务。在本案中,相邻关系消失后,原告孙某在其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则没有提供便利的义务。被告崔某也没有对原告孙某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继续占有使用的权利。
网购电脑货不对版,法院判了“退一赔三”网购有风险,消费者要通过正规网购平台交易,避免使用微信、支付宝转账方式私下交易。树立维权意识,做好交易证据的采集与保存。如果遭遇欺诈,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经营者也应依法诚信经营,否则不但自砸招牌,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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