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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哪些属夫妻共同财产

日期:2015-03-12 来源: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北京律师 阅读:61次 [字体: ] 背景色:        

哪些属夫妻共同财产

作者:长垣法院 夏廷堂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下列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不明确的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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