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例】2009年2月,白某将一套三室二厅的房子通过中介出租给了陆某。当时双方约定,对房屋进行装修时不得对墙体进行破坏,在租赁期间有权转租,双方的违约金为1个月房租2000元。但是6月份,白某发现房屋已经被隔成八间转租给了八个人,成了一个集体宿舍。于是白某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并且按照合同支付相应的违约全,但是陆某不同意,说装修花了不少钱,如果现在就解除合同,预期的收益就没了,所以要求白某赔偿自己2万元才愿意搬出去。那么,白某是否需要赔偿陆某的损失呢?
【北京合同律师解析】案例中,合同约定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时不得对墙体进行破坏.而陆某未经出租人白某的同意,对墙体进行破坏将房屋隔成八间,因此,陆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出租人白某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陆某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白某也可以要求陆某将房屋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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