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申请执行

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

日期:2013-04-10 来源:北京损害赔偿律师 作者:北京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196次 [字体: ] 背景色:        

执行就是把法院的裁判落到实处,实现裁判所规定的内容的行为。在对方拒不履行义务时,当事人可以凭借已生效的法律文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作为整个诉讼程序的最后环节,是人民法院按照判决、裁定等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遵照法定的执行程序,采取各种法定措施利用国家强制力实现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的活动。当事人如果可以运用这一法律武器,可以有利于对方履行生效判决,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执行应该符合以下程序和注意事项: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要准备两份,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

(2)申请执行期限。必须在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当事人为公民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执行。逾期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申请执行费。申请执行无须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是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缴费的标准是:执行金额或价格1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5%交纳;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

以下法律条文和法律解释可以作为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15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复函委托人民法院;在30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15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如果想知道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相关线索,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你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其财产状况。请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 最新发布
  • 参加2020上海国际屋顶绿化材料展览会-元旦钜惠
  • 参加2020第十二届上海国际建筑绿化材料展览会-元旦钜惠
  • 注册公司法人不到场怎么办找专业会计刘会计
  • 2020年中东贸易迪拜烟具商贸电子烟水烟设备展
  • “航空插头”小知识 ,设想一下如果没有航空插头会是怎样?
  • 康加健康筛查助老年用户健康养老
  • 康加健康筛查仪器助您科学饮食
  •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