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双方当事人的母亲代为签订返还彩礼协议且已履行完毕后当事人反悔的,不应支持
——陈某旺等诉林某杉等婚约财产纠纷案
【裁判要旨】按照我国传统习俗,彩礼的给付方和接收方并非限于婚约当事人。当事人在解除婚约、返还财产时,一方的父或母作为代表,就返还婚约财产达成协议,对婚约双方当事人应具有法律约束力。在该协议真实有效且已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号】(2023)01民终9370号民事判决
【入库编号】2024-07-2-0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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