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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 >> 执行常识

执行的道与术(一名执行法官的办案总结)

日期:2023-11-01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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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执行法官的角度,执行的“道”就是执行法官办理执行案件时的理念和思维模式;执行的“术”就是执行的机巧、技能。

一、执行的理念理念是行为的先导,执行的理念是执行法官对执行工作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确保执行工作保持正确的方向,圆满完成执行任务。笔者认为,执行法官要树立以下几个执行理念:

1、司法为民的理念执行法官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这是执行法官必须具备的品质,也是其初心所在,要牢记自己的权利来源于人民,就要服务好人民。只有这样,才能在执行工作中甘于奉献、廉洁自律,才能踏踏实实的任劳任怨的把老百姓的案子办好。反过来,如果不能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那么在工作中遇到一些不公正评价时,心里就无法接受,心态就会变乱。在执行中,执行法官肯定都遇到过这样的申请人,明明为了他们的案件,顶风冒雨,东奔西走,想尽一切办法把他们的案子办好,但是因为暂时的困难,没有执行到款项,他们就不理解了,更有甚者还通过各种途径告执行法官不作为。此时,如果执行法官心中没有司法为民理念的支撑,就不能理解他们的想法,就无法心平气和的和他们沟通,会逐步激化与他们之间的矛盾。还有,如果不能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自己的立场就会出现问题,就会认为自己手中的权力是高人一等和捞取好处的资本。比如,当执结大标的案件时,往往代理律师会得到大额的代理费,而他们并没有做太多工作,忍辱负重、攻坚克难来办理案件的却是执行,面对这个反差,如果没有树立牢固的信念,就难以平复内心的波动,会变的贪婪,甚至铤而走险,还有,如果收了被执行人的好处,执行法官怎么还能有把案件执结的欲望和决心,这时,可能还会为被执行人规避执行出谋划策。执行法官要牢记职责是为当事人实现真金白银,而不是利用手中权利谋取私利,如果真把私利看的那么重,可以辞职干律师啊,那样只要不违规,再高的代理费收的也理所当然,但是既然选择了法官,就要坚守职业底线,维护职业尊荣。

2、创新执行的理念执行工作是一项非常有创新性的工作,执行实践日新月异,社会财产形态日趋丰富多样,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手段也在不断翻新,执行法官不进行创新,就难以适应时代的变化。执行法官树立创新执行的理念,就是要及时适应执行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只要不违反法定的程序,抱着有利于实现债权人利益的目的,从执行团队的创建和管理,执行的流程,再到个案办理的技巧,都可以大胆创新,以提高执行效能,缓解办案压力。

3、公正执行的理念公正是司法的首要品格,法彦云:“强制执行是品尝法律胜利的甜美果实。”执行工作关系到当事人切身利益的交割,所以比审判阶段的矛盾更加激烈,因此,执行法官更应贯彻落实好公正的执行理念。一方面要坚持执行程序公正,依法及时的公开案件执行环节的相关信息,充分保障相关执行主体的知情权;另一方面,又要努力实现执行结果的公正,实现法理情的统一,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4、善意执行的理念善意执行,就是在执行工作过程中,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尽量采取对被执行人生活或者经营影响最小的措施。执行法官既要有严厉打击被执行人“霹雳手段”,也要有亲民爱民“菩萨心肠”。对于拒不配合,不听从劝告和说服,仍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要坚决打击;对于因家庭邻里纠纷导致的案件,要耐心说服,采取强制措施要慎重,这类案件往往标的比较小,如果不能修复前期矛盾撕裂的关系,简单机械的执行,那么后续仍会继续衍生案件,从而更加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

5、文明执行的理念。

执行工作虽然有其强制性的一面,但是不意味着可以简单粗暴。文明执行的理念,首先要求执行干警外在形象要文明,行为举止要文明。平时外出办案,要按规定着装,不混穿衣服;与人交往,用语文明规范。如果执行公务时衣着邋遢,出语粗俗,又怎么能受到当事人的尊重,树立执行法官的威严呢?所以,正确的执行理念,是干好工作,保护自己的最主要方面。

二、执行思维的构建

执行和审判虽然同是法院的两项工作,但是其思维方式非常不一样,执行工作是项非常有创新性质的工作,笔者的理解是,执行法官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动脑筋,运用执行智慧,有时还要利用超常思维,才能真正干好的执行工作。所以,在工作中,要以强烈的敬业精神和优化的知识结构为基础,多研究总结执行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构建正确的执行思维模式,为执行工作的高效发展做出贡献。

(一)执行法官应该具备的执行思维结合办案实践,笔者认为执行法官应该具备以下思维方式:

1、敏感的职业思维执行工作的主要任务就要求执行法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予以控制,并及时变现,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利益。这个过程与审判程序不同,审判程序中,案件的事实主要是靠当事人自己通过证据进行证明,而在执行程序中,案件的推进需要靠执行法官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查询、追踪,这与侦查机关的侦查行为比较相似。执行程序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好多被执行人为了规避执行,也是处心积虑,想尽办法来欺骗执行和申请执行人,造成假象。所以,要多观察,多总结,不断增强自己的职业敏感性,增强分析研判能力,对被执行人的现实履行能力和潜在履行能力有一个比较准确的把握。

2、当机立断的思维

执行程序退无可退,已经到了必须从被执行人身上“割肉”的时候了,所以矛盾突出,对立情绪更加强烈,对于财产控制和处置的范围、强制措施运用的时机和力度,不仅需要执行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推进,有时候更需要进行职业判断,这就决定执行工作存在很大的风险。对此,一方面要在执行中树立规范意识,规避风险,对于法律有严格规定的,要严格按规定执行,不能按自己的意志进行变通;另一方面,对于需要法官依靠职业判断行使裁量权的,或者当事人无理取闹,对抗执行的,不要胆小怕事,优柔寡断,好多本可以当即立断即可执结的案件,久拖不决,最终各方都不满意。

3、快速反应的思维

执行工作本身的特性,就要求从事执行工作的人员必须执行力强,要具有雷厉风行的作风,遇事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对于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能立即予以核实的,要立即进行核实控制,不能立即进行核实的,也要创造条件,及时予以核实控制;对于执行过程中,发现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要迅速进行控制,对于发现的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线索,要及时进行核实和制裁。如果不能做到快速反应,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拖着拖着,财产被转移或者灭失了,在损害申请执行人利益的同时,也给我们的职业带来很大的风险。

4、察言观色的思维

执行工作很大程度是在做人的工作,如何和当事人沟通,如何说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案件,体现一个执行法官的执行智慧。执行法官要学会察言观色,充分利用和被执行人接触的机会,从被执行人的表情、语言、动作等方面,获取被执行人的性格、品质等方面的信息。传唤调查时,通过细致观察分析被执行人表情、语音语调的变化,可以验证查询的执行线索和内心对被执行人是否有无履行能力的判断。

5、攻坚克难的思维

“执行难”是全社会的共识,近年来,通过解决执行难,锻造了一批素质过硬、业务过硬的执行力量。但是,很多执行干警面对日益增多的案件数量和被执行人更加隐蔽的规避手段,往往有畏难情绪,没有“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信心。在解决执行难的过程中,不但要敢于为了难案拼体力、耗时间,还要以毅力和韧劲摧垮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意志,将案件顺利执结。

6、执行协调的思维

最近几年,为了解决执行难,逐步打破了法院一家“单打独斗”的局面,形成人民法院和相关公权力部门、社会组织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协调行动,联合惩戒打击失信行为的局面。但是还是有一些单位和个人,对执行工作不了解,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缺乏协助执行的积极性,遇到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时,不愿意提供真实情况的情形仍然很多。如果遇到阻碍时,执行干警不能保持理智,简单生硬的用法律压制对方,不但不利于执行任务的完成,还会和双方之间后续交往造成误会,产生抵触情绪,给工作带来障碍。外出办案,要学会沟通协调,充分尊重对方,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沟通说服,为后续工作中长期配合搭建信任的桥梁。

7、综合取证的思维

执行案件的办理,大多数是执行法官在依职权推进,为了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权益,要全面收集证据,不但要搜集证据证明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还要收集被执行人规避、抗拒执行的证据;不但要搜集进入执行程序以后证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的证据,还要收集进入执行程序前,甚至是判决生效前一段时间内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的证据。自己制作的询问笔录,财产清单等,要严格规范,该签名当事人及在场人一定要让其签名,遇到拒绝签名的情况,执行干警一定要记清楚时间、原因等因素,并用其他材料予以佐证。

8、团队协作的思维

执行工作不同于审判的另一个特点就是执行工作需要团队协作,因为执行工作头绪多、突发情况多,财产的查控,被执行人的查找,案件流程的管理等等,都需要团队成员既分工合作,又团结一致。执行法官作为执行团队的核心,要学会优化团队氛围,建立良好的团队文化,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9、上兵伐谋的思维

孙子兵法云:“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孙子这句话的意思是最上等的战争方式是在谋略上高于敌人,最差的方法就是带兵去攻打对方的城池。凡是被执行人想规避执行,或多或少都会先了解一些执行程序和执行措施,为阻止财产被发现做一些准备工作。如果不能在谋略上高于被执行人,那么就会被执行人牵着鼻子走,往往反复运用强制措施,案件还推进缓慢,不仅浪费了司法资源,案件办理的效果也不好。比如,有的被执行人想通过异议等程序想把我们的执行思路带偏,使执行措施脱离“主战场”。对此,执行法官也要树立上兵伐谋的思维,对被执行人要多分析,掌控其规避执行的心理,针对不同的案件,制定不同的执行方案,多分析研判被执行人心理、想法,我们常说:“有恃无恐”,心中有准备,行为上就会“理直气壮”,当我们的策略和智谋高于被执行人,堵死他们对抗的后路,打消他们抗拒执行、对抗执行的侥幸心理后,大多数被执行人会拿出一个积极的态度履行义务。

10、穷尽执行的思维

穷尽执行是指执行机构为了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在不违背执行基本原则和职业底线的情况下,充分采取任何可能的执行措施。我们执行法官要树立穷极执行的思维,特别是针对那些正处于青壮年的被执行人,这类案件如果经过网络查控没有发现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意愿又不强,我们不穷尽措施,将执行工作浮于表面,仅仅满足于终本案件的形式要件,就无法取得申请执行人的理解,也无法说服我们自己内心的职业良知。

(二)执行思维的构建路径构建正确的执行思维,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要精通执行专门知识,打好基本功执行是门法律技术活,有很强的专业性,要精通这个专门技能,必须先学精学透执行业务基础知识,我的经验是先选一到两本执行专业基础理论书籍,读通读透,使执行程序的各种规定入心入脑,从而解决入门的问题。在这里我建议先将最高院编发的《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和浙江高院出版的《执行工作实务技能》两本书通读三遍以上,搭建执行工作的知识框架,并以此为基础,结合平时工作办案实践,重点强化具体案件涉及的法规和技能。如果时间和精力允许,还可以对具体案件适用的法规和办案技能画出思维导图,这样提高更快。另外,《执行工作指导》、《人民法院报》和《中国执行》微信公众号也是我们学习提高很好的途径,这些媒介介绍的案例分析和疑难法律问题解读,具有典型性、及时性、权威性、实用性,我们通过学习体会,可以不断提高自己对执行工作理解的深度,提高办理案件采取措施的精度。我的经验体会是:一是要每期必看,以期掌握执行工作发展最新动态;二是典型案例和文章要反复学,把其中的知识和技巧内化为自己的技能;三是要注意总结,将重点文章复印或者复制下来,归类保存,并将学习的心得体会及时记录。这样长期坚持,就可以比较全面、牢固的掌握执行方面通用的法律知识,为成为优秀执行法官打下坚实的基础。

2、学习实体法知识,构建从事执行的完整法律知识体系做好执行还要学习实体法。近年来,被执行人违背诚信、恶意规避执行的手段也在与时俱进,没有实体法的知识,就无法正确判断。例如:夫妻一方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如何判断和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判决生效前,夫妻通过离婚规避执行时,如何引导申请执行人提起撤销之诉,正确维护自身权益等等。针对被执行人出资人通过设立“空壳公司”、关联公司人格混同、滥用法人独立地位、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等规避执行的行为,就要熟练掌握《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正确引导申请人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或者提起人格否认之诉。在执行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时,还要注意税法知识和会计知识的结合运用,特别是要关注增值税,这个税种对执行工作特别有帮助。增值税是对企业在商品生产流通环节和提供劳务过程中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流转过程中每个环节只要有增值即要征收税款,而上一环节的销项税即为下一环节的进项税,因此,每个环节就形成抵扣链条,上下环节之间一方代收税款,一方负责开具增值税发票,形成互相监督关系。在执行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时,如果被执行人明确表示没有收入,没有应收账款等,可以调取被执行人的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再到税务机关调取被执行人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情况,多方验证,最终逼迫被执行人配合执行工作,主动履行义务。为对被执行人进行全方位制裁,还应掌握《刑法》《行政法》中与执行相关的部分。除熟练掌握拒执罪、妨害公务罪、违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罪我们执行中常见的犯罪行为外,在办理劳务报酬相关的案件时,要注意收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相关证据;在办理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时,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且拒不如实报告财产时,可以责令交出会计账簿和年度会计报表,如果被执行人拒不交出,或者明确声称没有会计账簿,可以收集被执行人故意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罪方面的证据,我们在执行过程中关注和我们工作相关的犯罪行为,结合民事制裁,适时果断应用,对“老赖”实施全方位、立体打击。

3、补充会计知识,练就执行的“火眼金睛”执行法官应懂会计知识,会计是用一系列的专门方法核算和监督一个单位的经济活动。学习会计师知识,在执行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时非常有必要,不一定非要做会计方面的专家,但是一定要懂得会计业务处理流程,能看懂会计账簿,能有效询问被执行人所属财务人员问题,为执行工作的开展找准正确的方向。执行被执行人为企业的案件,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不能简单套用执行自然人的方式,简单的填一下财产报告表即可,应该懂一些查账的基本方法,根据需要责令被执行人交出会计账簿或者会计报表,从这些会计资料中,查询蛛丝马迹,为案件的执结寻找突破口。

4、巧用心理学知识,破解执行难题执行法官应当学习心理学知识。学习心理学知识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一是自我疏导,保持身心健康。执行法官一方面承受着强大的职业压力,另一方面每天接收大量负面情绪,有些同志因此积劳成疾,出现了心理亚健康,经常会出现莫名的紧张、焦虑、抑郁等情绪,掌握一些心理学知识,可以进行自我疏导,调控情绪、排解压力。二是为准确分析被执行人心理状态,我们可以用关心和理解排除他们的抵触情绪,让他认识到,我们执行法官不是导致他败诉的人,通过沟通和换位思考建立信任的桥梁。对于哪些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通过心理分析,找到掌控他们的方法。学习心理学知识,可以提高观察力,人类虽然可以通过语言说谎,但是身体语言和微表情往往是真实心理状态的反映,通过观察被执行人面部细微的表情以及手脚的细小动作,就可以大致反映出被执行人的心理状态,从而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将其对抗执行的心理幻想击溃。三是在接触申请执行人时,如何做好沟通安抚工作,也非常重要,心理咨询一些技术可以给我们提供帮助,通过倾听的技术、共情的技术,让申请执行人感受到真诚,体会到为他的案件所做的努力,通过共情,找到心理共鸣,从而产生对执行法官的信任,建立顺畅的沟通渠道,为案件的推进提供基础。不然双方沟通不畅,甚至产生心理阻抗,就会在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之间产生误会,有的案件一边为申请人执行案件,他们却不停的投诉。这样就会干扰正常的办案秩序,如果这样的事情多了,执行法官也会不胜其扰,对执行工作本身产生厌恶心理。

5、向企业学团队管理,打造执行铁军执行法官应向企业管理学执行,带领团队高效运行。单打独斗已经不适应当前执行工作,必须向现代管理学习,借鉴团队管理、运行的经验,使团队全体成员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高效运转。这方面可以通过借鉴一些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比如,可以对华为、联想、通用电气等企业成功的管理经验进行学习、改造、借鉴,将自己所带领的执行团队打造成“执行尖刀团队”。

6、向兵法学习执行智慧向兵法智慧学习斗智斗勇的智慧。执行不是战争,没有你死我活的对抗,但是执行和战争一样,是一个斗智斗勇的过程,深刻体会、灵活运用兵法中蕴藏的智慧,可以在执行工作中始终处于主动。学习兵法,不是提倡用诈术欺骗当事人,只是学习借鉴斗争智慧,在办理案件时拓宽思路,和被执行人斗智斗勇时能技高一筹。中国兵法智慧博大精深,是中华文化的一部分,可以尝试先学习《孙子兵法》。《孙子兵法》是经典兵法中的经典,蕴含丰富斗争的智慧、掌握主动的智慧,执行法官如能体会借鉴,必大有益处。比如, “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河。”可以启发执行法官在执行工作过程中,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反复权衡各种执行措施利弊,用常规的手段推进案件进程,用奇招,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再如, “故善战者,求之于势”。启发执行法官在办理案件时,不能四面出击,要沉住气,学会造“势”。还有,“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启发执行法官,要适度恰当运用强制措施,探索能兵不血刃让被执行人降服,实现案结事了的最高明的执行智慧。

三、执行的技能

除了一部分自动履行和足额保全财产的案件,剩余的大部分案件能否顺利执结,实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和执行法官的执行力度,执行技能有很大的关系,比如在工作中,一些案件在这个执行法官手里,案件进程推不动,当事人矛盾日益突出,但是转到另一个法官手中,就可以顺利执结,取得让当事人比较满意的结果,这其中不排除有巧合的因素,但是笔者感觉最主要的还是个两个法官的敬业精神和执行技能存在差距。说到执行技能,很多人对此认识有些偏差,为什么这样说呢,不信我们网上搜搜执行工作方面的书籍看看,就可以知道,很少有介绍执行技能的书,即使有几本,也有其名、无其实,往往介绍的都是法律知识,比如都是房屋的查封、处置技能,股权的处置技能,房屋的腾退技能等等,严格来说,这不能叫执行技能,是法律知识,是每一名执行法官应知应会的程序。以法院的另一项重要工作审判工作为例,我们能说掌握了《民法典》、《民诉法》的规定就掌握了审判的技能吗?就能干好审判吗?恐怕每个审判法官都不会认同,审判工作在实务技能方面的研究比较全面深入,介绍庭审调解、庭审控制、争议焦点归纳等方面技巧的书籍非常多,已经形成一个体系,比较系统成熟。执行工作是不是也要积极在这方面做一些探索呢?笔者在工作过程中,做了一些浅显的总结:

(一)掌握被执行人的技能

案件能否顺利执结,和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的掌控能力有很大关系。要学会掌控被执行人,关于掌控被执行人,可以打一个可能不太恰当的比喻,掌控被执行人就要学会给被执行人“划圈”,让他们在“控制圈”内活动,你让他往中间走走,他就必须往中间走走,你让他往边上走走,他就必须往边上走走,只有达到这种控制力,才可以有效控制执行进程。但是,有的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的控制力非常差,面对被执行人的阳奉阴违不能辩识,对被执行人的公开叫板束手无策。经常遇到这样的被执行人,你传他来,他今天这事明天那事,各种理由,就是不来。你让他报告财产,所有的项目都填“无”;你质问他,为什么不履行,他反问你:“我怎么不履行了,我没钱怎么履行,有钱肯定履行。”像这样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就是没有控制住、控制好他们,最终案件也很难执结。要通过对执行措施的灵活作用,来控制被执行人,比如,对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被执行人,要立刻组织干警拘传,不给他喘息的机会,不放纵这种藐视执行的心理蔓延。要记住,除了个别精神不正常的被执行人,没有人不害怕执行措施,“两军相逢勇者胜”,就要在气势上压倒他们,让他们每次想起我们执行法官就心里一紧,想起在法院还有未履的案件,就寝食难安,感觉生活质量大幅下降,还不如把案子赶紧结了,还能心里舒坦点。这样就会极大的促进被执行人的履行意愿,即使不能一次性履行完毕,也会努力实现分期履行。

(二)掌控执行进程的技能

控制好执行进程对执行案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实现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非常重要。有些案件,就要“兵贵神速”,接收案件就要快速的采取执行措施,第一次接触被执行人就要给足压力,让被执行人没有反应的机会,不给他打听、讨教回避执行手段的机会。执行案件中,每个想赖账的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都会找律师等通晓执行工作的人打听执行措施的力度,不履行的后果,如何做才能让执行法官查不到财产,又不用承担责任。由于好多执行法官措施不紧凑,给了这些被执行人从容学习的机会,这样他们会变的有恃无恐,对执行法官阴奉阳违,案件无法推进。对于一部分案件,在不违反执行程序的前提下,尽量缓和案件的冲突,修复撕裂的社会关系,比如执行抚养费赡养费的案件,这些案件,往往数额不大,履行并不困难,但是因为之前家庭矛盾,导致亲情缺失,拒付抚养费、赡养费成为被执行人发泄内心情绪的一种途径,如果执行法官执行这些案件,简单粗暴,往往案件执结以后,双方感情更加疏远,后续费用仍需被抚养或赡养的人申请强制执行,不断产生衍生案件。我们执行法官办理这类案件时,过程舒缓一些,慎用激烈的强制措施,多做说服工作,感化双方,换回亲情。

(三)综合运用执行措施技能

执行措施就像我们执行法官的各式武器,要合理运用执行措施,不断在个案中形成合力,打破“执行僵局”执行案件过程中,除非被执行人账户中有足额的存款或者保全了足额的其他财产,如果查无财产,被执行人又没有自动履行意愿的话,大多数案件都会陷入僵局。这里所说的“执行僵局”不同于“执行不能”,为了更好理解这个说法,举一个例子,比如常见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的案件,好多被执行人骑摩托车将申请执行人撞成重度伤残,往往摩托车只有交强险,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后,仍然有大额赔偿款需要被执行人承担,这时,如果被执行人是一个六七十岁的老人,无固定收入来源,自己本身就生活困难,如何承担几十万的赔偿费用,这类案件经过我们细致深入的查控后,如果无法执结,应该就是执行不能;但是如果被执行人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青壮年,无固定收入来源,暂时查无财产,被执行人认为这么大的数额,心里认定反正赔不起,法院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履行意愿不强,这类案件,大多数属于形式上的执行不能,而不是实质上的执行不能,通过合理运用执行战术“打破僵局”,是可以顺利执结的。比如可以通过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看能不能达成和解,分期履行,一方面不断的给申请执行人的生活和后续治疗带来补给,另一方面,又让被执行人看到了希望。通过在实践中的摸索、总结, 笔者归纳了四种打破“执行僵局”的战术,即攻心战术、借力战术、强制战术、消磨战术,正确将执行战术运用到执行工作中,可以取得明显的办案效果。 1、攻心战术 攻心是执行工作的首选。执行人员要掌握说话做事的技巧,学会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案件到手后,要及时把握被执行人的思想动态,认真分析案情,摸透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原因。针对不同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法制教育,阐明拒不履行的各种法律后果;打消其暴力抗法的念头,减少对法院的对立情绪,调动其履行的自觉性。执行过程中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苦口婆心的说服工作,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借力战术 执行工作社会性强,单靠法院的孤军作战效果不一定理想,要学会利用被执行人所在单位、村委会或当地有威望又和当事人相熟的人员,让他们协助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对被执行人要充分利用这种熟人心理,加强说服的效果,与执行措施形成合力,一举攻克被执行人的思想关。另外,被执行人的家属、亲友作为被执行人的贴心人,是被执人可以依靠的人。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如果能争取到被执行人家属亲友的理解和支持,促使他们自觉地去做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或者代被执行人履行部分义务,或提供担保分期履行,从而为案件的顺利执结找到突破口。

3、强制战术 强制术就是铁腕惩老赖。执行法官依法行使职权,是正义的化身。对那些能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经过说服教育仍拒不履行的,要制定强制执行预案,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运用法律赋予的各种强制执行手段加大执行力度,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罚款的要罚款,该拘留的拘留,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以达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带动全局”的良好效果。

4、消磨战术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开始的对抗心理是很强的,对法官的执行措施也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在执行工作的过程中,要想办法利用执行措施,一点一滴的消磨掉他们的对抗心理,这样才能使案件在我们预想的轨道上进行。打个比喻,就像拳击赛,一下“KO”对手的时候非常少,往往是在你一拳我一拳的消耗战中分出胜负,看解说员的解说时,也经常听到这样的话,这一拳虽然不得分,但是可以有效的消磨对方的抗击打能力。我们的执行工作也一样,可能一项措施,不能直接执行到执行款,但是可以消磨被执行人的“抗击打能力”,慢慢消掉他们对抗执行的意志力。

(四)指挥团队的技能,新时期执行工作大多数以团队化模式运行,执行法官大多数又是团队负责人,一方面要凝聚团队成员力量,使各个岗位既分工,又紧密配合,充分发挥团队作战技能。执行不同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开放性、紧急性决定在办理执行案件时,必须发挥团队合力和战斗力。团队负责人要抓好团队管理,一方面要理清团队内部成员的职责,建立个人责任清单,案件的接收分配、执行措施的推进、文书的送达、款项的发放等等,必须定人定责,严格落实;另一方,要抓好团队建设,加强团队文化培育,增强团队凝聚力,充分发挥各自特长,弥补自身不足,实现“1+1+1﹥3”的合作效果。执行信息化的发展为执行工作提速提供了有力支撑,许多法院为执行权的高效运行进行了有益探索,试用比较多的是“分段集约化执行”模式,将以往的执行实施权由手工小作坊式的零敲碎打,向高速化、规模化、集约化的方向转变。大多数采取这种模式的法院都是将执行机构从整体上进行分组,将整个执行局分成不同的组,但是我认为这种模式虽然集约了,但是失去了执行的灵活机动,不适用于有大量执行案件的基层法院,就如同“铁锁链帆船”,一个环节出问题,就会危及整个执行流程。我感觉基层法院执行局应该采取“大团队、小分组”的执行模式,将执行团队作为一个基本的战斗单元,在团队内部分工合作、集约化执行。团队至少以每周为单位制定工作计划,并向每名成员发放周计划,让每名成员对本周的工作了然于心,定期召开协调会,分析每周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沟通配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增强配合的默契度,加强对疑难案件的讨论分析,增强办理案件的精确度。

(五)复盘提升的技巧 “复盘”是棋类游戏中借鉴来的一个术语,是一个棋手提高棋艺水平最重要的方法途径。复盘本义指每下完一盘棋后,在棋盘上重新走一遍,看看哪几步下的好,哪几步下的不好,总结出经验教训,用以指导以后的对弈。执行工作中借鉴“复盘”,就是将“复盘”理念引入执行工作,将静态的执行案件,再动态、客观的展现出来,案件经历了哪些困难,当时是如何想、如何设计执行方案,实施过程中关键点如何处理,可以从中总结哪些经验、吸取哪些教训,目的是为以后执行工作总结规律,带动团队全体成员在能力素质上快速提高,为执行工作快速高效开展提供基础。执行复盘是年轻执行法官成长的最佳途径,因为看别人的案例和经验,往往浮于表面,体会不深,但是对于自己所办案件,任何一个案件,任何一个节点,都印象深刻,在办理的过程中,自己经历了哪些困难,适用了哪个规定,运用什么措施克服的,自己体会最深。当我们绞尽脑汁,苦思冥想换来案件的顺利执结,自己也肯定有很多感悟和经验,这都是我们非常宝贵的财富,平时不注意总结,就丧失了自我提高的一个非常好的路径。(六)提升执行力执行工作案多人少任务重,执行法官如果能保证工作方寸不乱,一方面可以使工作有序进行,另一方面,还可以稳定执行干警的情绪。执行工作不但是案子多,而且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大多都是矛盾尖锐,双方对立情绪比较严重。所以,好多当事人情绪激动、言语激烈,如果我们一上班遇到几个这样的当事人,就可能把我们的脑子搞蒙了,一天的工作思路就乱了,严重影响我们执行工作的效率。要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有个有效的方法,就是利用表格管理工作任务。利用表格制定日计划和周计划,统筹安排工作,这样每日、每周就有了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就不会因为个别当事人的打扰而乱了工作的步骤和节奏。还可以利用表格统筹具体案件执行进程,案件执行到哪一步、还有哪些措施没有采取,一目了然,实现对案件的可视化执行,提高案件的执行效率和精度。把我们的工作固定进表格,我们的工作就有了方向,我认为是一种简单易行有效的方法。

(七)研判执行线索的能力。执行线索的研判能力是执行法官职业判断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审计领域,非常注重对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的利用,我们执行工作可以予以借鉴,所以我提出了“执行法官的职业判断力”这个概念,我认为执行法官的职业判断,是指执行法官在法律、法规、相关司法解释和职业道德要求的框架下,运用法律知识和专业经验,对具体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合法的、适宜的执行措施。法官的职业判断是一个执行法官综合能力的体现,是一个需要不断总结提高的过程。所谓的执行线索研判能力,就是将所获得的执行线索进行分析,搜集并固定证据,为推进执行进程、追究被执行人责任提供有力支撑。强化对查控信息的分析研判能力,是执行法官办案水平的综合体现。情报领域非常注重对信息的分析研判,注重见微知著、见小知大、见此知彼。执行法官不同于审判法官,审判法官的工作模式是:“当事人给法官事实,法官给当事人法律”,而执行法官的工作模式是:“申请人给法官生效法律文书,法官给当事人实现权益”,正因如此,执行法官要作出更多的依职权的行动,要更多的依照法官的职业判断控制执行的进程和查控措施的运用,在这个过程中,法官利用职业判断对查控信息的分析研判能力非常重要。执行法官一方面要积极学习理论知识,打牢理论基础,另一方面还要在办案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由其要用心体会执行技巧的运用,及时总结亲身办案的经验教训,经过长期的积累,我们就能获取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工作中如鱼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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